牧野静弓: 在我最黑暗的时刻....最终我和他相互对视.......只有的一片小小的阳光.........相遇在许多陌生的日子里.......于因禁的密屋里悬浮着.........和时间的脚步一样无声。 ---牧野自语
亲历情人
她爱的疯狂,却无法与他结合,只有在梦里才能达到血与肉的统一
一不小心,闯进了别人的生活,那一年的我仅22岁。
说起和阿威的这段感情,真是百感交集。情人,曾经在我的青春字典里没有这个词,听得最多的也是被世人所痛恨的第三者的别称,可它却以别样的方式占据了我的心。
我和阿威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同事。我眼中的阿威和阿威眼中的我同样青春靓亮,风采照人,只不过阿威已经有了太太,但那并不能妨碍我狂热地追求他。直到有一天我整个人完全陷了进去,还浑然不觉。
那是一个很微妙的夜晚,我和阿威还有同事去了一家迪吧,也许是喝了一点酒的缘故,一曲施特劳斯的曲子下来,舞池里只剩下了我和阿威,听着别人嘈杂的吹呼和赞叹,我和阿威扭得更起劲了。阿威的舞跳得真好,时而舒缓,时而疾劲,我在他的带动下,像一只优美的天鹅,尽情地展示着自己青春的浪漫,慢慢地我们融合在一起,忘了时间,忘了空间。
就这样我和阿威走到了一起,和所有的情人一样,尽情地挥洒青春活力四射的浪漫激情,透支着我以后爱情岁月中可能会有的所有的快乐与梦幻。
我从来不要求阿威给我承诺,也不去想阿威和她太太晚上在做什么,更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和他大吵大闹,这一点是阿威最欣赏的,也是我们关系得以长久维持的原因。有时候,我甚至会甜蜜地认为,这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只不过,这爱情是没有世俗意义的“结果”的。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爱情也很美。互相关怀着、想念着、每隔一段时间地探望着,这样的爱情一样可以存在很久。
只不过,这样的爱情需要成熟的心态和时常做换位思考,并非人人都能承受。
所以我希望年轻的女孩子,如果你甘愿和一个有家庭的男人恋爱,千万要调整心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忍受不正常的位置。
——忍受分离的痛苦。
——忍受嫉妒的煎熬。
——忍受内心的矛盾挣扎。
即使这样,我还是忍不住劝你,如果你未婚,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同样未婚的男人去爱吧。如果的确逃不过这场命运的安排,就把它当作一次正常的恋爱。好好地爱一次——如果你能承受世俗,就不必刻意追求“结果”。
最后,还是忍不住赘上一句:去过正常的恋爱生活吧!搞不好,会伤身又伤心。
只要你过的比我好
我执著地爱着他,祝愿分手后他过得比我好,在梦里也是一样……
听着这首熟悉的旋律: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过得比我好,什么事都难不倒,一直到老……想着阿威,我的眼睛湿润了,泪水又悄悄滑落。我和阿威认识三年后才开始谈恋爱,那时的我还是北京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而阿威则是一家IT网络公司的技术总监,也算事业小成,我们的相识仅仅缘于面无表情而呆板的电脑。
由于需要,我新买了一台电脑,倾尽了父母的积蓄,只是为了更好的撰写论文和考研,我知道这台电脑对一个从农村走出来家庭困顿的女孩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对此格外珍惜,好在室友每人一台,在断电的一刹那,启动后却无法正常运转,也许你无法想像我当时的心理,虽是夏季,身上却冷汗淋漓。
于是去找了经销商,见到了阿威。那时的阿威高大帅气,嘴角常挂着一丝微笑,自信的微笑。后来相爱了才知道,那次原本用不着他出马,只是,只是他第一次见到我就很喜欢我,才亲自去的。当然也遂他所愿,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自从和阿威相爱后,枯燥的学习生活似乎有了生机,就连那台修复的电脑我也赋予了它许多人性化的概念。
天好蓝好蓝的,没有一丝云彩……
我不后悔和阿威的相恋,尽管没有考上研,尽管没写好论文,可我收获了爱情。
如果和阿威的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我会真的很满足。可阿威事业心很重。的确,男人,有强烈的进取心是好事,可进取的背后肯定会有得有失,无疑在事业和爱情之间,他选择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和她的感受,阿威不顾我的劝阻,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为之奋斗多年的公司和高薪的待遇,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终日游走于商海之中,可能是经验不足,最终将积累的原始资本交了学费,而且是昂贵的。
公司倒闭的那几天,阿威心碎了,辛辛苦苦的打拼,换来的却是一无所有,阿威被彻底地击垮了,他每日醉曛曛的,对我也是陌如路人,我的心很痛,却无法帮助他,阿威,我的阿威,那个快活鲜亮、潇洒自如的阿威哪去了?
为了能尽快地使阿威振作精神,我决定和他结婚,一起承担生活的风风雨雨,当我告诉他这个决定时,阿威愤怒了:“你当我是什么,是乞丐么?我不会要你的同情,你可怜我是不是?我阿威还没到靠女人的怜悯过日子,你走,你滚!”听着阿威一连串刺耳的叫喊,我夺门而出,融入漆黑的夜里。
阿威走了,带走了我的感情,他去了老远的南方,一直没有音讯。
后来,我又认识了小林,他很宽容,在对他讲述了我和阿威的爱情后,他竟然感动了,握住我的手说:“琳达,忘掉过去吧!忘掉他,忘掉那段伤心的爱恋,试着爱我吧!”看着这么温和宽厚的男人,我还能说什么呢?人们常说,拿得起,放得下。但我却真的真的难以割舍那段刻入骨中的爱恋。
经过了一段感情的阵痛后,我走进了小林的生活,在幸福的同时也祝福远方的阿威幸福。
午夜来临,歌儿又起,还是那熟悉的旋律……
爱,不需要理由
爱一个人,就要全身心地投入
这辈子,注定了的,你逃也逃不脱。没缘分了,你想留也留不住,恰如爱情,依如缘分。
第一个是你最爱的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第二个是最爱你的人,最爱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第三个是与你共度一生的人,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但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你最爱的,最爱你的,共度一生的人,通常都不是同一个人。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了,爱你或是不爱,都没有办法假装。
当一个人不爱你时要离开你,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如果你也不爱了,那就友好地分手,去追寻另一种爱恋。
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希望他跟真心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他得到真心的幸福。反之,就已经表示你已经不爱他了,而如果你不爱她,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爱不是占有,你爱一个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拥有,让爱人成为生命里的永恒回忆。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一切,绝不能因为爱他,而试图改变他并不希望的改变,万一变不了就不爱他了。
真心爱一个人是无法说清原因的,你只知道自己已爱他,一种牵肠挂肚的爱恋,真心的感情是两人能在艰苦时相守而没有丝毫要求。毕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能只想获得。分开是一种必然的考验。如果你们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认输,真爱过何来后悔。
茫茫人海中,你遇见了谁?谁又遇见了你?但愿你能找到一位你最爱的,最爱你的,而且可以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或许有人找到了,所以幸福,或许有人没找到,还等什么?
硬币,决定爱情命运
她爱他,义无反顾,遍体鳞伤,他爱她,只是需要,只是摆阔,如何选择,只靠一枚硬币。
阿莲哭了,为自己,为自己的爱情,也为了那枚硬币。
二十八的阿莲还没有结婚,这个年龄在北京这个开放的大都市已不算晚婚。
北京,现代化的大都市,表面上好像机会很多,但能让你真正把握的机会却很少。在一次别人的生日party上,她终于遇到了一个让她心仪的男子,风度翩翩,浪漫无限的奶油小生阿雄,在那个崇尚小白脸的年代,阿雄着实风光了不少时日。他身边美女如云,每天如走马灯般走马换将,于是在这个聚会上阿莲第一眼看上她时,就觉得眼前一阵眩晕,深深地喜欢上了她。阿莲努力地挤到了他的身边,主动与他聊天,交换电话号码,然后又主动打电话约他,而阿雄也被阿莲的美貌所吸引,热烈地追求她,阿莲这次真是把阿雄当作感情的最后归宿,全心全意地经营和守护着阿雄,直到有一天,阿莲提出了结婚,阿雄脸色大变地说:结什么婚,做情人不也很好吗?多浪漫啊!
当时阿莲还以为阿雄说笑话,也随声附和:是啊,做情人也很好。可当阿莲怀上阿雄孩子的时候,再次提出了结婚问题,阿雄的这次回答让阿莲彻底对他失去了信心,“什么,什么,怀孕,你有没有搞错,我老早就查出自己不能生育,谁知道你怀的是谁的杂种。”听着阿雄负心的话,阿莲的心如刀扎一般难受,第一次哭了个昏天黑地。
离开了阿雄,阿莲打掉了肚中的孩子,拖着沉重的病体回到了家,足足睡了三天。这三天,她明白了很多事:太浪漫的男人多数靠不住,你付出的再多,他也不拿你当回事,只怪自己太痴情,浪漫的男人是风,不定向地刮,有时柔柔的,有时疾疾的,只有上天能把握。
阿莲痛定思痛之后,调整自己的心态,很快又融入到情感的大潮中,这时阿威出现了,正如阿威的名字,虎背熊腰,坐下如一尊神,站着如一座塔,典型的北方汉子,而且还是一成功的商人,车子、房子、票子一应俱有,惟独缺个漂亮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阿威对阿莲这样说。阿莲在经过了情感的阵痛后毅然投进了这个男人的怀抱,他把她带到南方,她给他生了儿子,他给了她一栋美丽的房子和富足的生活。虽然阿威每天很晚才回来或干脆夜不归宿,是因为要谈生意,阿莲从不干涉,无数生意人出没流连在茶楼酒吧,在觥筹交错之间寻求赚钱的缝隙,她能说什么呢,况且,她的身份也不明朗。
如果不是阿雄的出现,阿莲也许一辈子就这样沉醉在富贵里,经过了很多事情,阿雄成熟了很多,原先的浪漫色彩已消失殆尽,一个个女人离开了阿雄,就像阿莲一样,因为浪漫不能顶饭吃,这时的阿雄如梦初醒,凭着一腔热血也到了阿莲所在的南方小镇。
一个偶然的机会,阿莲碰到了阿雄,阿莲出落的更加漂亮了,富足的生活造就了她富贵典雅的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风韵犹存,活脱脱一贵妃出浴,仪态万千。阿雄呆了,有时甚至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初的阿莲,于是他们交换了电话,交换了地址。
阿莲失眠了,这大而空的华丽房间在她眼中骤然又多出了一重压迫感。于是她拨通了阿雄的电话,所有的怀念和往事通过空中的电波穿行,将许多昔日的好时光挽留在眼前,再后来,他们又回复了先前的爱恋生活。
情意先是淡淡的,像层涟漪,慢慢就在心湖里扩散开来,形成一圈圈的细浪,这时候,心中就生出悔意:无论如何,当初是该选择他的呀!他是那么的了解和理解女人,跟了她,也许不那么有钱,然而两人携手打拼,日子或许才更真实,更有滋味!
阿雄第一次到了阿莲的家里,他望着这豪华的房子和眼前的丽人,一种不自然的感觉写在了脸上,他没有了往日的激情,掏出了一枚硬币对阿莲说:阿莲,我们做一个游戏好吗?正面朝上,你跟我,反面朝上,你跟他,很灵的。阿莲愣住了,仔细地审视眼前这个自己曾经又爱又恨的男人,难道自己的感情和幸福就这么廉价?仅仅决定于一枚硬币。一丝悲哀从心底涌起,她歇斯底里的大叫:滚、滚、滚,以后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阿莲走了,离开了那个南方小镇,走得义无反顾。
那夜,真情弥漫
网恋的那个人,让我痴迷,爱的执著,可他却只能在我的梦里……
走过一段闹市,你把我领进了一家酒吧,坐在靠窗台的位置,北京的夜色一览无余,尽收眼底,看着夜幕来临前暖暖的那片余晖,我的心依然忐忑。
就这样我们对视着,彼此用心在交流,许久你温柔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想什么呢?累了吗?一见面,我让你失望了?”我微笑着摇头,怎么说呢?我的网友,执著计划了很久,就为了能见一面,正如你所说:该到北京转一转,为了那美丽的夜色。
没有什么事比见你更重要,只缘于一个美好的愿望,或者说是梦,见到了你,还有比圆梦更好的吗?是这样吗?我问自己,却不敢回答。
轮到你说了:“北京的夜景怎么样?美不美?有没有家的感觉?”老掉牙的问题,就如我们在网上聊天,“美,可再美那也不是我的家,它只留在我的记忆中,时间久了,就遗忘记了。”你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显然不满意我的回答。
我对你说:“好女人是一座学校,却不希望她优秀的学生毕业,因为她把自己的所有深情都给了学生。”你听出我话里有音,凝望着我,我的眼睛没有逃避,仿佛又找到了网上的默契。
“我知道,下个月,我要和她结婚了,你说好吗?”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不该问我,也许,也许,我只是你的一个普通朋友,我嗫嚅着说,眼里泛出了泪花。
“别这样,雪儿,我也很爱你,你知道的,不要再折磨我,好吗?”你一脸的恳求。
我开始把那一堆的东西丢到了锅里,像赴汤蹈火那般决裂,我的心也有了一种煮沸的感觉。
我的眼有点湿润,我笑了,我告诉自己不该如此脆弱,特别是在你的面前,这毕竟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也许是最后一次。
今天,我们一醉方休,好吗?你终于笑了,有点解脱般的。
那夜,我们都醉了,在回酒店的路上你抱着我,很紧很紧,我像个无助的孩子,把脸埋在你宽厚的胸怀里,“多希望能一生一世。”我喃喃地说,像梦中的儿呓,此刻的你已泪流满面,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你向我道出了她的一切,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孩,在你母亲病危的时候,她是怎样代你伺候着老人,替你尽着孝道,怎样以一个未来媳妇的身份,服侍着你那瘫在床上的爸,又那么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一无所有的你守护着一贫如洗的家,你在那时泪光点点,让我心疼。
酒店到了,在上电梯的一刹那,你扳过我的肩,继而一个热烈的长吻,绵长又甜蜜,我迎合着你,像干涸久逢的雨露,时空在那一刻定格成永恒,我们就这样忘情地吻着。
我还是推开了你,你站在电梯里,脸上潮红,“对不起,我想告诉你,我并不是故意要推开你,只是,只是……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我想起了你的妻子。”
我所在的那个楼层很快就到了,站在门口,你的脸上充满了坏坏的笑,紧贴着我的发梢,你的脸很烫,对我耳语:“跟我走好吗?”我还是摇摇头,“我想,你妻子在等你回家。”你看着我伸过的手,我们紧紧地握着,再分开,看着电梯合上的刹那,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这个让我痴迷了几年的男人和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手机响起,是你,问我:“哭了吗?”我笑了,“才不呢,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在电话那头说:“我怎么看见你泪光点点啊。”“没有啊,你看错了吧!我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小女子。”我倔强地说,可泪还是盈满了眼眶。
也许,这次北京之行,我真的看到了美丽的夜景,真的,还有那一丝感动。
为爱说再见
两个人爱得热烈,因爱相聚,因爱分手
结束了三年的恋情,真的不是说起来那么轻松,其中的爱恨情仇,只有心碎的人才能感觉,一个人决定和另一个人分手,总在找一个理由,那就是不再爱了,可我们?
我和小梅的恋情要追溯到三年以前,那时的小梅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清雅淡爽,像一朵盛开的玉兰花,虽不娇艳,却清香扑鼻,她很文静,正如她的星座——处女座。也许性格真的可以互补,我是那种乐天派的男孩,整天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说起来,我们还算得上青梅竹马,小梅的家和我家只隔着一条巷口,出来进去老是碰头碰脸,也如小梅所说:我们是碰出来的爱情,因为碰撞所以产生火花,因为想爱,所以爱了。
同许多热恋中的男女一样,花前月下,甜言蜜语,有时想想恋爱的感觉真好,就这样我们相偎着告别了激情燃烧的岁月,各自走上了工作岗位,规划我们美好的未来。
如果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我和小梅的爱情也决不会如玫瑰般凋零枯萎,惊艳却命短。
小梅的爸爸最近心口老疼,起初由于家贫,只是吃些止痛的药物,并未放在心上,有一天竟出现了眩晕,便血,仔细一查,胃癌,小梅全家被这个突来的横祸吓呆了,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一子就得了这种病,他可是家中的支柱啊,况且小梅还有个弟弟妹妹在上学,小梅妈哭的天昏地暗小梅也整日垂泪,日渐消瘦。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可又能怎么样呢?微薄的工资勉强维持自己,有时真想去卖血,我对小梅说,那一刻体会到没钱的无奈。
小梅的爸爸住进了医院,昂贵的医药费倾尽了她家里所有的积蓄,包括房屋,尽管如此,还远远不够,胃癌,像个恶魔般地瞄上了小梅的一家,弟弟妹妹退学了,还是因为钱……
小梅越来越不愿见我了,我也不想见她,即使见了又能怎样?还不是帮不上她?那一刻,真的很难过,大有英雄末路的悲壮感觉。相见真的不如不见。
小梅的爸爸去了,在耗尽了家人全部的心血和钱财后永远地去了。
再次见到小梅是在他父亲的葬礼上,她一身素裹身佩黑纱,缓缓地走在送葬的前列,在尽着做女儿最后的孝道,身后跟着尚未成年的弟弟妹妹,那一刻,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悲痛。
该和小梅谈谈了,为了她,为了我,为我们的爱情,一见面,小梅就扑到了我的怀里,几乎是哭着说:“为什么,为什么,好端端的家散了,这就是命吗?爸爸死了,为什么还要搭上小弟小妹,他们可是品学兼优的啊!为什么我这么无用,面对这一切束手无策,我还配做他们的姐姐吗?啊,你说,你说。”我一把搂住她:“小梅,你别这样,你已经尽力了,尽了力啊,他们不会怪你的啊!我们一起去承担吧!”小梅凄楚却很坚定地摇摇头。
及至后来,小梅弟弟送来一封信,说是他姐姐写给我的:
阿威:
你好!多日不见,一切还好吧!在经历的这场变故中我学到很多东西,这是我们以往所没有接触的,它深深地震撼着我的灵魂,假如我们有钱,爸爸就不会离我而去,假如我们有钱,弟弟妹妹也不会无端退学,假如我们有钱,房子也不会卖掉,假如我们有钱,生活的不是会更好吗?假如……假如……
阿威,很感激你这么多年给我的欢乐,也许那些甜蜜的日子都将成为我们美好地回忆,我不想拖累你拖累你的家庭……
忘了我吧!阿威,还有那些欢乐的日子……
小梅。
我知道,小梅决定的事,是无法更改的,更何况她经历了这场变故,可我们在心里彼此仍深爱着对方。
有人问起,为何分手?因为相爱,所以分手。
无缘说再见
一心一意地爱,得到的却是无尽的伤痛。
“她说她还是喜欢孤单,其实是怕人一眼看穿,他怕属于他们的船,飘飘荡荡靠不了岸……”
目送他搭坐的班机从白云端消失,玉的泪泛滥开来,忍不住蹲在地上,呜呜痛哭。
昨夜,玉正在橘色的台灯下批改数学作业。忽然,案旁的手机响了。她太忙,没顾得上看号码就接了,一听,是他!
有事吗?她冷冷地问。
玉,我要走了,明天下午4点就走。
打你电话,你一直都不接。玉,你现在是不是原谅我了?玉,对不起。
说完了?那我挂了。
玉——他在喊,可是玉已关机了。
玉合上手机,看都没看就把它扔到沙发里,埋头接着改作业。
过了很久,室内安静了下来。可是,玉的心乱极了,那数字也瞬间变得很烦人。“啪”的一声,玉把红笔甩在台上,双手插进发间。泪,滚了出来,掉到玻璃台面,湿了一片。
他是玉的男友,前不久被法国的一所名校录取。拿到通知书的那天,他喃喃地对玉说,玉,你……你忘了我吧,我不……不回来了。
玉问,为什么,为什么?
玉,我们不可能的。你还年轻,可以组建个幸福的家庭。
玉的眼红了,湿了。
玉,感谢你多年来对我的资助和照顾。但我只把你当姐姐看,你付出了很多,谢谢! 是不是有了别人,告诉我?玉大声地喊。
他立在玉的眼前,一声不吭。
玉用力地抽他一巴掌,捂着脸跑了。她的泪,散在风里。
他,摸着辣辣的脸,怔怔地愣在原地。
玉站在阳台上,手握他和她在故宫前的合影。那时,玉是多么的甜蜜!
夜深了,不远的街道上的大排档也开始收摊了。冷清的街头,只有孤独的路灯还在亮着。
玉没有一丝睡意,对着远处起飞的班机,她撕碎一张又一张照片,把碎屑抛了一地。 下午,玉还是来了机场。
他正在翘盼,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正搂着腰。
玉大方地伸出了手,祝你一路顺风!
他很不好意思,又有几分喜悦。他推开女孩的手,握着玉的手说,谢谢。
女孩问,你朋友?
玉抢在了他的前头,微微一笑,我是他朋友。
女孩握着玉的手赞了句,你真漂亮!
玉说,老了,都没人要了。
女孩一阵笑,说她真会开玩笑。而他,脸却红红的。
在他俩过检票口时,玉微笑地挥手。心头,却阵阵绞痛,撕心裂肺。
人啊,……,……
牧野
或许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的住那种被人看不起的感觉,因为别说我们的当代人,就算是我们的老祖辈也早已懂得了亚当和夏娃下体那片树叶的重要性了。
对于我而言,自认为不是这个时代新新人类的代表,更不是当今社会新道德的开拓者,于是我就不得不懂得脸的重要了。小时侯的一天,当一个来自陌生人的巴掌重重的打在我的脸上时,我感觉到了心中的痛苦与悲愤,也知道这才是自尊的来由了。透过眯朦的眼睛,我发现,有时候,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把“看不起”与“平凡”联系在一起,甚至在我的心中从来没有好好把它们仔细的区分过。难道真的平凡就是被人看不起吗?我在寻找自己的答案。
对于平凡,我应该是很欣赏的吧。因为我就是平凡,我觉得。我生的平凡,在我出生的那个夜晚,没有风雨雷电,没有狂风大作,更没有紫气东来;我长的平凡,一则没有很另人兴奋的,谢霆峰式的外表,虽然他在我看来有些变态,二则,我过的就是那种一个农家子弟所能过的生活,时不时的总要尝一尝黄土的味道;就连我的父母也是平凡的,他们不是高官显贵,更不是皇亲国戚,也就更没有奔驰2000和劳斯莱斯了……。如此,我就平凡了。或许我要在平凡中发挥我自己的潜能,我要在平凡中追求一种安静的生活,于是,我就欣赏了自己的平凡。
但是,时不时的我总有孤独感和寂寞感的困绕,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摸摸自己的胸口,心还在跳动,但已经不是那么的铿锵有力了,或许就象我的眼睛一样,被这个世界的五光十色迷住了,就象看了写真集。于是,我不得不问自己:我是不是并不热爱平凡,我是不是并没有能够在”骨子里“把它”阐扬“出来……
曾经追求的平凡的信念已经不存在了。它显得有些枯萎,在这个世俗之中。上帝创造的人间天堂已经被污染了,不仅仅是夏利和大发排出的废气,还有所有含有废气的人发出的废弃的呼喊与病态。而这其中,作为代表的只能是金钱与权利了,它们是这个时代最吃香,当然也是价位最高的妓女了。古今中外,对于金钱的呼喊,我不知道已经有了多少,也不知道他们已经把它贬到了什么地步,但……那终究是少数,终究是病态中的一丝曙光而已。说实话,我不想完全的抛弃金钱,我不想把它当作妲己,而是想把它当作一个很好很好的女人,毕竟我也是人,我需要吃饭的——我吃的不是金钱,但馒头却是非金钱不吃的。于是乎,当我给金钱在我的心中留有余地的时候,我却听见金钱在我的眼前大放厥词了:它对我说,你有我吗,如果有,你怎么那么寒酸;如果没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把我 扬弃,更有什么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或许,你永远都不会有女朋友的。于是,我也就生气了。于是,我要追求金钱,或许只有风骚的才是更有魅力的了。终于有一天,我意外的在天上拣到了我的财富,拣到了我这样一个百万富翁。这时,我在想:金钱和媚俗,我终于可以和你拼上一拼了。但是,我又发现,我的眼中没有了世界的原本的色彩,有的只是茫茫的一片金黄。当一个乞丐来到我的身边,向我伸出那只手的时候,我厌烦的把他踢开了——我要去寻找我的青楼美梦,让这个世界见鬼去吧。
我知道,金钱已经把我完全的俘虏到了地狱的地层。可是,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连一般的鬼都不去的地方,我又在渐渐的浮落了,又在渐渐的失去了一个做鬼的资格了……
动物的世界,虽然就现今来说,每个人都会把他们的行为理解为一种本能,哪怕是一只公猴子对另外一只母猴子说了一声“我爱你”,甚至有第三者的插足,那也会被理解成为一种必然中的偶然的。然而对于人,这个活在自我中心的猴子的后代来说,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个“紧”字境界全出,一句“我爱你”表现了人世间丰富多采的感情生活,表现了人类的伟大与“凶险”。类似这样,好多无聊的东西总会在人世间获得他取之不尽的意义与希望,还有那超乎马克思的英雄地位。
时代的英雄已经不多了,因为这不是一个动荡的时代,这不是一个只有个别人才可以经常吃到一碗红烧肉的时代。或许,注视这茫茫众生,英雄也已经多元了。真的不敢说现在是不是满街都是圣人的时代。 当官的,那是我们的官老爷,他们可以命令我们的官父亲,为什么不可以给我们发一个我们不需要理解,没有必要理解,更是无法理解的文件,然后说一句:你看着办吧。不当官的,会觉得自己就是官了,虽然我没有能力,即使是暂时的没有能力去找江泽民“篡权”,可是我还要有我自己的一方水土的,我还可以在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随便扑腾的。当这个社会发展到甚至一个名列全国十大痞子之首的人都会说出一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时候,这个时代,这个曾经是红旗飘飘的国土注定要变成一个痞子的世界,这个传统的儒家文明注定要转变为适应时代发展的痞子文明了。
权力的发展终于走道尽头了,因为在一个最为民主的国家出现了变种的法西斯的统治,因为在一个最为文明的国家,所有的人都在蜕变成一个个的痞子,因为在一个最具有礼仪的国家中,每一个人都想作成别人的父亲甚至是老爷。悲哉,怜哉,老天何在?!如此的说法,并没有泯灭我的权力的欲望:当我有一天成为一个班长的时候,我发现连我的头发都已经发黄了——它们在高高的飞扬。
终于,我把自己摔在了世界的尽头,终于我让自己再也无法复生了。当我在用力去挣断自己捆在身上的绳索的时候,我的牙都在流血,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在默默的哭泣。无能为力了,于是我自怜的躺在一边;悲痛欲绝了,于是我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奄奄一息了,我只能在为自己的来生祈祷。太阳升起来了,我猛的睁开了眼睛,我想呼喊了,可是我发现,半截的舌头怎么也发不出了声音…………。
假如有一天,能够把穆朗玛峰移到我的脚下,俯视茫茫众生,我揽日月风云的时候,或许我能够以上帝的口吻说一声:“人啊,我亲爱的子女们,你到底多少钱一斤?”
这样,或许能够唤醒铁屋子里几个还在清醒的民众,于是也就有了拯救这个世界的希望。
可是,我却真实的知道,珠穆朗玛峰永远不会移到我的脚下的,于是…………
- 作者: rysuper2005 2005年11月25日, 星期五 14:4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风景、领带及其他
风景、领带及其他
(六首)
寻觅风景
承朋友雅兴,开车
送我到海边去看一处著名的风景
只有涛声和涛声以及
危礁悬崖上盛开的巨大的水花
只有海浪把彩贝和海星一次次撒上海滩
又立即一次次把它们收揽回去
只有空旷,空旷无涯无际
只有水鸟,水鸟自由翔舞
好一片寂寥蛮荒之美
竟无游人欣赏
原来朋友弄错了地方
著名的风景不在这里
于是又驱车探寻
远远望见画片上的景点
远远闻见海鲜的腥气
有渔网贝藻引路
向往已久终成现实
但相见不如闻名
现实何其残酷
我本不该平
那弄错的地方才是我心中的风景
1996.12.20
领带
打领带的脸从楼梯上下来
我面部的肌肉动了动
但肯定没笑
领带却笑得熟练且有分寸
我突感浑身骨头,隐隐地
被打领带的眼睛嚼得生痛
但我坦然自若
说了句:“今天风很大!”
领带便不知怎么飘才好
其实领带怎样与我何干
系公系私自有个结局
我该上楼还是下楼
1996.8.25
而且
--记旧
而且那是个雪后的日子
(下雪不冷化雪冷)
而且他迟到了
(会议已经开始)
而且与会者的发言如出一辙
(人云亦云的时代)
而且会议主持人点名要他表态
(“表态”哪个不会)
而且会场的眼睛全都转向他
(空气由软变硬)
但是
他始终保持沉默
1996.7.26
不可能
想把平生走过的路
再逆向走一遭
是不可能的想把以往所有的脚印
一个个都拾起来
是不可能的
想让时间倒流
青春二度返老还童
是不可能的
想把不可能变为可能
只有一个可能
那就是:做梦
但你相信梦吗?
1996.9.12
耳鸣
遥遥炊烟下袅袅的鸡声
儿童琅琅读书声
隐隐锣鼓声
嚓嚓嚓嚓行军脚步声
零星的枪声炮声
由远而近由近而远的飞机声
依稀大批判口号声
哭声笑声
市声
名利之声
日出日落声
忧患之声
声声混杂沉积于耳
几十年过滤淘汰
不知是渣滓抑或精华
也许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
1996.8.26
失掉影子的人
不是街上一个孩子说
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失掉了影子
日光朗朗
我的影子怎么会不见了呢
没有影子
如何是好?
别人将怎么看
难道我人是假的?
只能阴天出门夜里出门
白天避阳光夜里避灯光
不能让人发现
我是没影子的人
奇怪
影子怎么会消失
什么时候消失的?
我得罪了什么神灵?
我并没有出卖灵魂
也说不上出卖朋友
为什么要惩罚我
让我不好做?
........我的影子我的影子
我的相依为命的影子
你哪里去了
快回来呀回来呀........
1996.12.17
寒山寺
我哥哥家住的小区叫闻钟苑,离寒山寺有多近可想而知。一出小区门,就是西园路,西边是个码头,所以终日有很多卡车经过,尘土飞扬。往东走一百多米,就是新建的环城西路。路中间两个巨大的桥墩,那位置以前是个炒货店。我很喜欢那家店的小奶油瓜子,不在苏州的时候,还总让我哥哥买了寄给我,唉,以后没这份口福了!
沿着环城西路向南走一点点,第一个路口右拐,就是枫桥路。已经很晚了,路边卖纪念品的店只有两家还亮着灯。第一家店是卖真丝女睡衣和檀香扇的,半面墙上还挂了些苏绣。店主一家三口正在吃晚饭,女儿大概十六、七岁吧,笑起来右侧有一个长长的酒窝,日光灯下,皮肤黄得发腻。见有客人来,赶紧放下筷子站起来,被我拦住了。说并不想买什么,只是随便看看。那些苏绣都是些大路货,几年前的老样子。在镇湖刺绣一条街上,这种档次的小幅面刺绣三十五块钱就可以买到。往外走的时候彼此没打招呼。我偷偷朝桌上看了一眼,桌上有一盘煮蚕豆、一盘茭白炒鸡蛋,还有很大的一碗汤,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第二家店的铺面是那种老式木隔板的,铺面板已经安好了,只开着一扇小门,看来马上就要打烊了。走进去一看——很意外——居然是卖油画的。店里,两个人在下围棋,面对我的是个老者,很清矍,腰杆笔直,样子有点儿像章太炎。大腿上放着一只黑色的小人造革包,看得出,已经很旧了。背朝我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带着度数很深的黑框眼镜,一付中学数学老师的模样。一句话也没说,就把头转回去了。在大学里我曾经问同学,围棋怎么叫输,怎么叫赢。我那个同学的回答是:脑袋离棋盘近的叫输,离得远的叫赢。呵呵,看来那个中年男子形势不妙。
三面墙上挂满了画,明显看得出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正对面是一幅的陈逸飞的临摹,很大。三个姑娘,一个坐着、两个站着吹笛子。临得很没有生气。右面墙上,是几幅很拙劣的静物——花瓶和花。颜色很厚,是用色刀直接抹上去的。还有一组风景画,画幅也很小,画的是周庄的双桥,以及小桥流水人家什么的,看得出是照着照片画的,没有去实地写生,所以也很差。地上立着的一幅人物像,是一个村姑倚在院门口。院门很低很窄,墙头长着些青苔。姑娘穿一身蓝碎花布衣服,裤腿将将遮住膝盖。小腿粗壮,很健康的红润,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我后退一步,蹲下来细看这幅画。这时候,棋局结束了。
把老者送到门外,店主回来告诉我,这幅人物是南京美院的一个研究生画的,五百块,诚心买嘛便宜点。我依旧蹲着,回答说不喜欢。因为画的左下角和右下角各画了一只老母鸡,还都是黄的。“多画了一只鸡,”我站起身来说,“另外,这姑娘的位置和面部表情也不够好。” 店主听罢笑了起来,露出一口坏牙:“你倒是懂的!”
走过陈逸飞,来到正面墙的左半侧,是一组宗教题材的大画。80X
这幅多少钱?
一万,我画了整整三个月呢!
你和我说苏州话就行了,我不会说,但听得懂。
呵呵,好咯,偓讲普通哎话也实在吃力不过!
如果你能看出好坏,店主就会对你很好。记得上次在昆明逛一家小版画店,那是四个年轻画家合伙开的画廊。四个人共同展出自己的作品,轮流看店。我选了两幅,恰好都是那天当值画家的作品。那小伙子很激动,非要再送我一幅不可。眼下,这位店主也激动起来。递给我一根烟之后,把我带到一幅唐代壁画仕女图前面:“这幅是我最喜欢的,你看怎么样?”
我得承认,我从没看到过这种效果的油画。壁画的那种斑驳的色彩实在是太逼真了。我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笑着说这是秘密,有他独创的技术在里面。“干透之前用粗砂纸打出来的吧?”我摸了摸画,问道。他憨憨地笑着承认了:“可是,打完之后还有别的工序呢。我不能告诉你!”
他给我泡了杯茶,两个人索性坐下聊了起来。他告诉我,大前年他画了一幅和那幅和尚石雕类似的画,得了江苏省美术展的金奖。可惜,那幅获奖的作品被一个什么佛教协会副会长收藏了,所以我看不到。“我最大的心愿,”他说,“就是去紫金庵住上三年,把那里的泥塑统统画下来。”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
没有钱啊,唉!如果画三年,怎么生活呢?你看啊!这幅抗锄头的和尚,我整整画了三个月。别看我报价一万,其实只要有人肯出五千,比五千高一点点,我也是肯卖的。
那你平均一个月只有1700块钱的收益,还要负担开店的成本,这怎么能行呢?
是不行啊!所以只能画些垃圾,再给别人代卖点儿画,挣点儿小钱。
我看你应该去找苏州市佛教协会,让他们资助你。你把画交给紫金庵作为回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唉,这是需要缘分的,这是需要缘分的!
你不去找人家,在家里等怎么等得到缘分?
他嘴张了张,却只是长叹了一口气,便不再说话了。
走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名片,告诉我名片上的名字希道奇只是圈子里用的,“我的真名姓钟,我的真名姓钟。”他连说了两遍,让我心里酸酸的。出门后抬头看了看他的店,一个小小的匾额,铜皮做的,叫百顺堂。
从画店往西走十几步路,就到了枫桥。一个两人高的木栅栏门挡住了去路。去枫桥也开始收钱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栅栏处其实看不到枫桥,因为这一侧的桥头正好是铁岭关,当初防倭寇的时候修建的。于是只好向南走到寒山寺的正门。正门的对面,就是江村桥。“江枫渔火对愁眠”里的这个“江”字,指的就是江村。
江村桥也是一座单孔石拱桥。走到桥上往北一看,却见不到近在咫尺的枫桥。这让我感到很意外。仔细一看,原来河道在枫桥的前面拐了个直角弯,枫桥刚好被刚刚走过的一片房子挡住。视线越过那一排粉墙黛瓦,只看得见铁岭关的尖顶。呵呵,张继如果夜泊在枫桥的桥洞子底下,他应该是看不到江、枫两村的渔火对愁眠的。
河水漆黑发亮,像一块巨大的幕布在微风中轻轻抖动。岸边的一盏宫灯,向河面撒下金色的光,水波如少女的肚皮般细嫩而柔软,闪烁着熔岩般的光辉,顺着黑色的瞳仁,一直流进心里。一只小木船,泊在远处的岸边,黑暗中,显现的只是几笔粗简的线条,勾勒出那少女的私处,引人遐思。
绕着寒山寺往回走,刚拐过弯,就看见普明塔,像一根巨大的阳具,直刺天空。走到近前,发现普明塔正在修葺,塔下堆满了钢管、水泥和帆布,一片狼藉。第一次来寒山寺的时候并没有这个塔,登高处只是钟楼。一棵大柏树下,坐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卖票:“三块洋佃一个人哦,上去只好敲三记,哎!对咯,一块洋佃敲一记!”老和尚让所有的人都留在外面等候,等到钟楼上响起三记宏亮的钟声之后,才肯再收三块钱,放下一位上楼去。最近一次进寒山寺,大概是前年吧。那棵树还在,卖票却改在一个小铁皮亭子里,十五块钱一位。敲钟的人们排成长长的队伍,沿着楼梯,一直排到钟的旁边。在众人的注视下,每个人都急匆匆地敲着,尽量多敲几下,好对得起那十五块钱。大钟下供着一个金身千手观音,这也是以前没有的,仓促的钟声每响一次,观音的眉头也会微微皱一下。
普明塔边上有一个小门,小门的门楣上刻着“入三摩地”四个字,大概是为晚归的和尚准备的吧。一个五十多岁的胖女人,吃力地登着三轮车从对面过来。车上是一些饮料瓶、破纸箱和几块泡沫塑料。一阵风,吹落了一块很大的泡沫塑料。那女人停下来,回去拣它。刚弯下腰,又是一阵风,把那块泡沫吹得更远了。那女人直起身子朝它跑去。“哎呦呦,嗬嗬嗬~~哎呦呦,嗬嗬嗬~~” 在阒无一人的街巷,她肆无忌惮地笑着,笑声是那样的清脆。
我像做了贼一样,赶紧躲在一棵树的后面,生怕打扰了她的欢乐。
一个又高又瘦的和尚,从远处急匆匆走过来,在“入三摩地”的门口停下,把手上的香烟狠吸了两口,用脚踏灭,走了进去。小门,关上了。
她抱着他的肩膀,不知能依赖多久的肩膀
毛歌走进名家俱乐部大厅时,沙发上坐满了争奇斗艳的女孩。他的萎靡的血管里顿时注射了可卡因。他感兴趣的不是时装订货会般的色彩,而是身着这些时装的肉体。他是绘画大师,即使一个女人包围在水貂皮里,他的第三只眼睛依然可以看见她一丝不挂躺在床上向他撒娇的画面。
他打量着这个花园, 如果他十六七岁,他会为每个人讴歌。可他已经二十八岁。他惟一
能奉献的只是悠然而冷静的欣赏。
门口进来一个女孩子。她无声无息地走进来。她一出现就让毛歌看见了。毛歌好像生来就认识她,向她招手,她无声地坐在他的身边。
她脱下火红的羽绒大衣。一身白裙像迷幻的羽毛落在她的身上。他担心这么冷的冬天她一层轻纱会不会冻病。她好像是海边的精灵,飞到他的身边。她这样轻盈,也许可以在他的指尖上跳舞。她纯真得让人怜惜,让人担心这朵洁白的花别毁在自己的手里。
她的搭在肩头的柔发像一道帘子,挡住她的脸。毛歌看出她是内心热烈的女人。他凯旋热烈的女人易如反掌。他的生命的恒温靠这些接力棒来维持。生活无聊,女人使它光辉。他迷恋刺激的爱情,像一个不知疲倦不知痛苦的诗人。痛苦,就发泄在狂欢之中。声色,像一坛陈酒,使他摆脱尘世。
毛歌不理解眼前这个前卫的女孩为什么闷闷不乐。如果她随随便便被笑声感染,才合乎她的妆扮,可她无动于衷。
她微微抬起头,这一瞬间的眼神正巧与毛歌的相遇。他被电了一下。他注视着她。她的头微微侧对着他,浓密的黑发挡住了她的脸。
在这一瞬间的眼光触电中,毛歌有一种全身中电的感觉。这张美丽的脸上有种神伤,有种忧郁。但是,那双眼睛,明亮得让人想照照自己。那是花瓣般的眼睛,大大的,又微微眯起。
毛歌觉得在哪里见过她。她的沉默里全是故事。她的迷人的眼光里流露着对世俗的厌倦。他真想听听她的声音。
她让自己尽量耐心听着司仪的介绍,这位是侦探小说家。那位自以为是的港商作派的作家站起来,向大家频频点头,他的身边有一位只会捂嘴微笑的小蜜。据说这位畅销书作家救了一家半死不活的出版社。这位是电影制片,说罢,一群毛遂自荐的女士一拥而上,把他围得水泄不通。这位是导演,又一群奋不
毛歌引诱的目光打量着她,“你是歌星?”
她漫不经心地说,“无冕王。”
“哪家报社?”毛歌有些兴奋。
“查身份吗?”她笑笑。
一道语言的河还没有找到发源地。
毛歌锲而不舍,“你好像不喜欢这里?”
她说,“我在哪里都是局外人。”
他说,“你这样的小姑娘不该这么说。”
他挑逗地笑笑。她并没有笑。她像无意识一样,并没有心情和毛歌深谈。
毛歌为她斟上一杯红酒。从十六岁起,他就锻炼自己的风度,让自己像时代周刊推出的超级明星一样经得起世人的眼光。“能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萧小红。”她的孤独忧郁的眼神挑战着他。
他迫切地掏出自己的名片,任何有点黄金定律头脑的女孩,都该知道这张名片的含金量。他胸有成竹,好像天下就在他的掌握中。
她扫了一眼名片,面无表情。她似乎对一切都不感兴趣。
每当他见到一个他想拿下的女人,他首先摸透她想要什么,就像在商场上首先掌握对手盘他什么。只要知道对手要什么,他就会对症下药。没有一个女人不爱钱,如果她要的是钱,他得到她易如探囊取物。如果她要的是性,他会让她欲仙欲死。如果她要的是爱情,他会让她知道为什么活着。可是她什么都不要。
他在这样一个冷漠的女孩面前,静静琢磨着对策。如雷的笑声灌到耳朵里。
身边那位侦探小说家和演员歌星已经组织起声浪。脱口而出的笑声一环扣一环。小说家,坐在女人们中间,像坐在火焰山上,火烧火燎。他的嘴巴里储存的故事泉涌般换来笑声。
你们猜他娶了什么样的女人?小说家侃得兴致勃勃。她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却栽给这个男人。
小说家抛出一串官司中的悬念,当这个男人终于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他却抱着孩子不忍永别地嚎啕大哭,听众失落地离开了小说家。在这个圈子里,真情平庸愚蠢,真情吊不起他们的胃口,听不到大卸八块使他们麻木。
毛歌突然发现萧小红的眼里淌着几滴泪水。那道泪水在脸上任意地流过。没有擦拭,就渐渐隐逝了。他看见她的嘴角轻轻地抽搐着,很快又狠狠地咬住。这一道泪水像一道鞭子抽打着他。他对这个女孩的欲念变成了对她的保护。她的内心有种让人伤心的情绪,感染了他。
泪水从她的眼里流淌出来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在这滴圣洁的泪水中接受了洗礼。这个女人是圣洁、高雅而又清纯的,不能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对她有半点轻浮。
这种忧郁传染了他。他不知该说什么。平时他对女人有那么熟练冗长的台词,都忘得不知踪影。他并不想挖空心思说什么,他只想让这种平淡而又让人伤感的情绪延续下去。
他默默地看着萧小红,幻想着有一天,她突然把他叫到身边,让他倾听她的谈话,倾听她对另一个人、另一个世界的感情。他坐在她的身边,手不敢随便伸到她的身上,像病人对医生一样谨慎。
傍晚的灰色缭绕了舞厅。辉煌的吊灯亮了。毛歌见萧小红拿起羽绒大衣,站起身,他的心一沉。
风撒欢地在台阶上跳跃。星星挣扎着,不被冬天卷走。在这片草地已经荒凉的园子里,只有屋里的灯光散发着温暖。但是,这种喧嚣不适于她。一只黑猫从眼前滑过,像冻得发抖的车夫,钻到了栖身的地方。
院子里除了荒凉和幽暗,再也没有什么了。长长的一条甬道上抹着一层月光。瑟瑟发抖的月光。一条让人迷惑的小溪。毛歌跟在萧小红的身后。他看着她迈出深宅大院的大门,他加快了步伐。
在门外的电线杆下,他说,“刚才我忘了问你,你写……?”
她用微笑回敬他,“人间蒸发。”
他没有听清楚,“什么?”
“遗言。”
“喔!”他倒吸一口冷气,“太巧了,我写了800万字遗言,都烧了,你的呢?”
她指着两眉之间,“我的大脑就是一个火化炉。”
毛歌的喉咙被月亮卡住。他的手像空荡荡的铅球落在兜里。他时时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空洞的壳,灵魂不翼而飞。他时时感觉自己的大脑空旷地进入蛮荒、冬眠的状态。他时时感觉,在对付自己的战场上,他是个自己打败自己的人。可是此时,他像一个深思熟虑的思想家琢磨着她。她看上去像蝴蝶一样飘闪,可她的悠然里藏着智慧,脱口而出的语言里煽动着哲理,机敏的思维里潜伏着浩淼的过去。
风像追踪的侦探。他的立起的皮毛领子挡不住孤独的寒冷。他感到了她的情不自禁的热流。“你为什么来参加晚会?”
她站在风中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孤独。”
“那你为什么离开?”
“在人群里更孤独。”
“我是孤独急诊室的医生。”
“能看出来,你每天打开颅骨和胸腔。”
他迷恋她的神韵,她的独树一帜的女人的韵味,或者说她的巫山云雨的气息,使她发射什么谬论他都忍俊不已。
她洞穿他们的未来,“我们是两节点不亮的电池。”
她掉头就走。他已经没有勇气追上去。冬天裸露出的干巴巴的树干让她的影子在里面穿梭。晕红的路灯的光线像一堆别人吃剩的橘子皮,向他砍来。
他又回到夜色里时,他感到快心的孤凉。这种孤凉的快活,他从来没有尝过。
当他走在夜色里,到处都是一个女人洁白的影子。
在酒店顶层的酒廊里,毛歌等着同僚多年的赵明明。他的四周空无一人。那些卖笑的看他这副深沉的派头,一定以为他是卧底。一个姑娘飘飘缈缈而过,绕了几个圈子,坐在他的桌子边,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英文小说。她看来看去,总没翻过那一页。突然,一页页翻个不停。女人是怕冷落的,根蒂是盘走他的钱。他从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得出了结论。
他正在想和她说什么,赵明明来了,他立即点上拿破仑酒,两人只要遇上新的女人就要互通情报,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作息。
女人使男人变成了朋友,然后变成敌人。他们两人让女人拴在了一起。在酒精刺激下,毛歌总是通盘掏出自己,把女人罗列成一个花名册。赵明明也有一个花名册,他酒性发作时,把女人赞叹一番,又痛骂一番。他对每一个漂亮女人的突出部位都热腾腾地研讨,只要提起哪个女孩子,他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漂亮吗?”垂涎欲滴的眼光里流出的全是欲望。赵明明似乎对每一个女人都像品尝无尽无休的自助餐,好像他终生的胃口都是在女人的部位上,关键的部位按盎司计算,像称肝尖一样精确。他只有谈到一个女人,才变得严肃、认真、可敬、可怜,并且有些伤感,容不得一句猥亵。每当他看到一个袅袅婷婷的美女走过,他总是情不自禁地说,没有人能和她相比。毛歌听他一次次提起这个折磨过他的女人。在他眼里,这个女人非凡的窈窕,眼睛能让他瘫痪,笑容能让他半身不遂,唱起歌来能让他死里逃生。他说到她的缺点时是那样吝啬,似乎每一个坏名词用在她的身上都让他痛苦、不安,甚至引起他的决斗欲。每一个女人都有可能变成最完美的女人,如果她敢于抛弃自己的恋人。
“那天,”毛歌回味着拿破仑酒的醇香,“我遇见一个女孩。”他想使自己的语调漫不经心,可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这股动情的气息。窗外,往日明灿灿的灯火在灰雾中黯淡下来。毛歌的眼睛有些散光,这样,夜色在他眼里就蒙上飘缈的色彩。游移的灯花时而像一朵朵纷扬的丁香花,时而像一束束衣裙上的飘带。月光,他想起那组月光。
“漂亮吗?”赵明明还是这句话。他即使西服革履,也像一个轻松闲逸的主教。体魄是这样健美,两腿是这样挺拔,肩膀有些高不可攀。头从来不爱低下,总是平视而又嘲笑地看着一切。
“不食人间烟火的漂亮。”
“真的?”
“她身上有点什么,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她的与众不同,让我总想琢磨她。她活在幻觉里,无比激情又无比冷漠。我一直都在寻找一个神秘的女人,一个空灵的女人,一个让我捉摸不透的女人,她就是。我终于遇上了。她看上去什么都见过,对一切都无所谓,可眼睛里的光那样无邪。我想你见了她也会迷上的,既爱男人,又瞧不起男人,就像我们爱女人瞧不起女人一样。我问她干什么工作,她说是无冕王。我问她为什么不喜欢舞会,她说她是局外人。”
毛歌只顾凝神说着,没想到赵明明脸色煞白,手指几乎把酒杯捏碎。他的眼前突然漆黑,好像一生也没睡安稳过。窗外的雪片挥洒起来了,像凄惶的字迹写在天空上。
毛歌看了,怦然心跳,“我让你想起你的心事?”
“心事?”赵明明的眉头皱成火苗。
毛歌说,“我们说的不是一个人,她还是个童贞未泯的孩子,叫萧小红。”
“就是她。”赵明明艰难地说。
“怎么这么巧?”毛歌并不像赵明明那样故作镇静。空气里有咝咝的虫子般的叫声。寂静把最轻微的声音也暴露出来了。他的眼光追逐着这朵乌云。他只在想赵明明和萧小红,他把自己开除了出来,他在想世界上也许真的有真情。这种神秘的怀旧的气氛激励着他,使他说不出一句话。
他想起无数个和赵明明喝酒的时辰。每一次,赵明明都在热切、伤心地谈着那个女人。每当谈起她,赵明明就成了另一个人,激动地回忆着得宠的岁月,他变得不同寻常地善良。
“你还爱她?”毛歌问。
“不,”赵明明的太阳穴在跳,“我恨她。”
毛歌笑笑。一个女人的魅力是不可能永恒的。赵明明之所以到今天念念不忘,那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她。女人在失去肉体的同时,也就失去了让人回味的魅力。女人不过是女人。一层神秘的幔纱不过是人为的、一捅就破的屏障。
“你不信吗?”赵明明点上一支烟,“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恨她。如果我还爱她,我完全可以再去找她,可我根本不想见到她。”
“是吗?我以为你一直想她。”毛歌平静地说。
“也许刚才是这样,可是现在我恨上了她。”赵明明语调也很平静,“她是我一生中惟一任意蹂躏我的女人。她又是天使,又是魔鬼。她就是吗啡,我为什么还要注射?她又可爱,又可恨,真的,她更可恨。”
这种抛弃,在男子汉身上,只是难以忍受的快乐。赵明明情不自禁地用手托住下巴,他想把自己掏空,然后从中解脱出来。毛歌看着窗外的雪花,一丝不苟地听着。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翻旧账让人闻到尘土味。当时我大学刚毕业,分到研究院。我的志向是爱迪生,1000项发明。我的大学同学不知做了什么军火生意,成了富豪。他笑话我,你的发明比猴子变人还急人。搞发明还不如挖棺材,也许从死人身上还能捡个金块。到社会上看看吧,金钱是抢手货,商人是龙骑兵,舞场是女人的摇篮。
他说,他正在和省长的儿子抢夺一个美女。他用军事术语勾勒他的进展,哨所侦破、突击战、全线反击。他说,我就不信我拿不下她。男人是骗子。女人是娼妇。金钱是媒人。惟一交换的是肉体。
他除了有钱,什么也没有,可照他的话,他有钱什么都有。他个子将就着
元旦,他约我在舞厅门口等他。我捂着军大衣,像个退役的老兵。这是我一时看到的漂亮的女人最多的一次。有人说过,舞会集中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和最滥情的男人。
我站在最高的台阶上,为了让我的同学一眼就看到我。一个嘴上涂着人造血、脚蹬长靴、身披裘皮大衣的女孩子毫不胆怯地让我带她进场。我说我在等朋友。她并无憾意地挨近另一个男人。不多时,他们就大摇大摆地进了舞厅。
我焦急地等着,比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半小时。一辆长龙亮着车灯,鸣响着,扫着呵气的人群,停在台阶前。从汽车里跳出我的得意洋洋的同学。
从汽车的丝绸窗帘里,我隐约看见一张女孩子的脸,像花瓣一样探出来。我的同学为她打开门,她的修长的腿迈了出来。她还是个孩子,尽管她打扮得很隆重。她穿着一件白色裘皮大衣,这使她在寒冷的冬天依然飘逸。
她从车上下来,扫了我一眼。这一眼能让我记一辈子,她的眼睛里浸透着让人神伤的美丽。她的稚气里有着无可言传的忧郁。甜甜的脸上有着压抑不住的痛楚。我凭着我的幻觉的多年积累,感到我活着就是为了这个女人。
我们一起进了舞厅,我的同学骄傲地向我介绍,这就是他和省长儿子抢夺的海伦。他被手机叫走后,只剩我和她。她抖掉大衣,火红的落地裙让我兴奋。我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她说,“你第一次来舞会吗?”
“第一次。”
“不来是对的。这里让男人心猿意马。”她说,“不过我喜欢第一次的感觉,我能成为你的第一个舞伴吗?”她若无其事地笑笑,她看我一眼,我全身通电,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她一眼,我就会时而满脸通红,时而满脸苍白,浑身发胀,心跳到嗓子上。有人说,一个让你看了第一眼就随时都会摔倒,杯子随时会掉在地上的女人就是你命中注定爱上的女人。我看见她的眼睛,就不知自己是不是云游在空气里,我随时都有一头栽在地上的倾向。
她没有用手拉我。她的电眼微微一眯,就把我的魂勾到她的身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晶亮的眼睛,这样疯狂的钻石。我跟着她,像一个木偶。
她邀请我跳了一个曲子又一个曲子。我像拥有了世界一样自豪。可一想到这是我朋友的女友,每个曲子终结时,我都耳鸣,满场都是送终的声音。
我们又融化到舞曲里。她是一个精灵。她快活得像个孩子,她本来就是孩子,她不再装成一个精于世故、见多识广的女人。突然,她问,“你能送我回学校吗?”
“我?”
“对,就是你。”
我不知把手推回去,还是把手伸给她。这一瞬间足够我终生忏悔的。我竟然不顾朋友,和她迈出了一步。我为了女人,抛却了四年大学的朋友。男人之间本来是有友谊的,如果没有女人的考验。
她拉着我溜出了舞厅。夜色多么温柔。尽管冬天的风把星星吹得一个不剩,我仍然发现天空清醇得像一坛酒。我总算尝到了一醉方休的味道。
我们沿着长安大街漫无目的地走。走了整整一夜,凌晨我们看着天安门前升旗仪式。我低头看着她,她仰头看着我,我的眼里一定涌出蜜汁,滴到她的脸上。初恋使人成了诗人。
我急切地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她说,“我喜欢男人聪明但不油滑,风流但不玩弄,温柔但不软弱,有才但不自傲,沉默但不呆板,英俊但不自以为是,庄重但不失去活泼。这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男人。”
我问,“如果他是乞丐呢?”
她不以为然地说,“穷困会使男人的美德黯然失色。”
“你现在一定是个富翁吧。”
“你以为我有钞票印刷机吗?”
“男人是靠不住的。”
她笑笑,“如果都像你一样。”
“我和别的男人不一样。”
“大海又不能为你作证。”
一直走到圆明园,我一把搂住她,她挣脱着。我吻着她的脖子、脸蛋,我听见自己沉重的喘气。一切也阻止不了我,我吻得急促、猛烈。
我拧过她的身子,让她看着我。我紧紧地搂着她,让这股电流浇灌我,麻醉我。
她没有挣脱,我终于听到她的心跳。我的嘴唇终于触到她的柔软的嘴唇上。我知道,我的脸上沾满了口红。
我吻得这样用力,像要揉碎一片丝绸。我吻得这样伤心,惟恐刚刚得到就失去,惟恐刚刚相识就别离。
她的胳膊像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声音娇滴滴的让人陶醉,她问,“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
心情狂躁只能逛店。在试衣镜前,萧小红试着超短白皮夹克,上面镶满金色花环和拉锁,三尺三长的白色皮裤,白色高跟皮靴。披肩发上飘满了蝴蝶钻石的凤钗,头上晶莹闪烁,像一顶王冠。只有酷她才能呼吸。标新立异不是故意的,而是她骨子里的,酷比华丽重要。如果不酷,比不洗澡还难受。酷是她的标志,是她的力量,是她的灵感,是她独树一帜与世俗势不两立与芸芸众生横眉冷对的宣言,是她永远十七岁的秘方。
她珍爱镜子,像爱一潭清水。她常常自恋地对着镜子笑,眼睛都在笑,只有酷只有美只有超前只有领袖群伦才能使她高兴。镜子给她自信心。只要在镜子面前,她的步伐就会轻盈。
可是现在,在镜子前,她的脸苍黄。她好像入狱三千天,恨不能往脸上抹石灰粉。即使押送到绞刑架上也要美丽。即使脸悬在断头台上的那个刹那也要美丽。
她的头是裂的,裂成摔裂的南瓜。她喘气费力,心跳得厉害。听中医讲,手指上也有脉。如果跳得厉害,那就可怕了。她把一个指尖按在另一个指尖上。她一阵阵恶心。肚子里翻卷着乌云。她对着镜子,一口酸水涌到喉咙,她险些呕吐,她捂住了嘴。
难怪会有红色的奔流之歌。如果她突然流下几滴冰冷的血,她不敢想像自己会怎样狂喜地奔跑。现在,胃里像滚开的酸水。镜子里,她的脸比这身白皮还惨白。
从霓虹灯下的人群里穿过时,她机械地算着日子,就好像在电脑里寻找一个永远丢失的文件。如果有一本日记,她会减少多少烦躁。可她厌恶日记,这就使她对过去模糊健忘。几个小时以前的事,就成了往事。历史学家对历史还支支吾吾,自己对自己的历史也不过寥寥数语。谁记得过去,如果过去总是在重复?那是哪一天?哪一个时辰?
当时,她停在电影院门前,风沙太大,她蒙了一条白色纱巾。一身白色天鹅绒裙在成吨的黄色风沙里,不失洁白。从白色迷雾里,她看见一双眼睛跟踪着她,那张年轻教父的脸在电影里见过。
他的迷惑人的脸上有着欧化的风度,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和天空一个颜色。凡是向往大海的女人一定想纵跳进去。他能把身边的女人,衬托成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
她走进电影院,坐在最后一排。黑暗的电影院里,没有几只猫。奇遇总比空白让人内心踏实。她浑身发电,当她感觉那双追踪她的眼睛坐到她的身边。他的身子凑向她,热乎乎的呼吸吹到她的耳朵里。
银幕上响起怀春的音乐,她感觉那双手轻轻地落在她的腿上,轻轻地滑动,像丝绸一样在她的腿上滑动。她没有阻拦,她太孤独,她陶醉于在黑暗中被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抚摸的感觉。
把你放在我的枕头边
我知道自己是个任性而脆弱的孩子,爱上被我称之为“姐”的女人。有算命先生说我左眼下有泪痣,在情感方面必颇多辛酸,这,也许就是烙于我掌纹间的宿命?_______
在武大读书时,常常去樱园,听林间风起,看五月飞花。我并不像其它人,关注的是驰名天下的落樱。我只是喜欢樱园的静谧,温馨。当世界不再喧嚣时时,樱树的香味在晕晕的松林里来回滟潋。那种感觉是在这个日益世俗的社会里很难触摸到的。
这时,我也会想起一个叫“樱”的女子。这也是为什么我总是逛樱园的原因。
在91文学网站里第一次读到了樱的文字时,我就喜欢上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风,淡淡的忧伤有挥之不去的阴郁,温煦的料峭里似乎总有落叶飘零。她有条不紊的讲述一个又一个与她似乎无关却总是那么贴近心灵的故事,就像在碧水照人的溪水边濯洗自己的天足,或在草坪间赤着脚奔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淳朴随处可见。
很少去赞扬别人,但我喜欢上了樱,樱比那些被炒红的“美女作家”要强上一百倍。她们没有樱美丽,没有樱的才情,没有樱的优雅与兰心慧质,更没有樱对爱至深处的痛入骨髓。至于“恶俗”的“芙蓉姐姐”,简单比“木子美”还令人不堪。相形之下,樱简直就是白莲一朵。她总是静静的写属于心灵的文字。因此才如此的感动人。
相识后,有一次我情不自禁的与樱说:要把你放在我的枕头边,向我讲述你的爱情故事。
那时我20岁,扭扭捏捏的向樱表达自己的爱意:樱,来武大看樱花吗?同时我马上辩解:你放心,我不会怎么样,只是樱花飘零时太凄美太娇弱,就像你故事里的女主人公。也许,在樱花树下,你会发现自己的灵魂。
不准叫樱,叫姐。樱很郑重的纠正我:还有,不准把我放在你的枕头边,因为我会喋喋不休的吵得你睡不着觉。
我坚持不过樱,就叫她姐,可我在心里盘算着:先叫姐,再叫妹,几天搂在床头睡。想着这个荤段子时我咬着嘴唇坏笑。
难怪有时香水说我是个下滚痞子,的确当我野性涌动时,不仅嘴上乱说,动作也粗野霸道。当然当我温柔理性时,香水就酥软得如一团烂泥。所以她骂我是野兽与魔鬼。
樱那时25岁,花开正艳的年龄,可我知道她每次情感都是失败的。在这样一个方形圆孔的社会,像她那般守候着爱情的冤孽情痴,不癫狂不为人的相思一片,是不可能得到她的幸福的。男人更看重的是那些能带给他名与利,掺杂着许多社会因素的爱情。那样的爱情可以让他更靠近权力的中央。
每次我读到樱泣血般的文字时,就知道她受伤了。
我不知道怎样去安慰她,只是反反复复的说:姐,会有更好的男人的。其实在心里面我想说:姐,让我来爱你,让我来守护你。没有比我更好的男人了。
这时我就会想起武大的樱花,当年占领武汉的日本鬼子从扶桑移值过来,在我的心中,她并不像人们传颂中的那般妩媚与赏心悦目,我看到的是:苍白的花瓣,日益消瘦的枝干,黑色的皱褶证明容颜日渐衰去。这让我想起花容渐萎的樱。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每年那么多人在樱花树下兴高采烈,樱花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夜风吹的命如纸薄,给我带来的只是忧郁,以及由此想像到樱的命运。
一位校园诗人对武大樱花以第一人称的感觉绞合第三人称的旁白这般描述:
没有谁可以看出我的孱弱与血色干枯。人流,无尽的欢笑,灯光闪烁,眼光肆意地凌虐,喧嚣……还有年青的敏感刻下唯美的文字:
失去依附的她朴素而乏力
怜惜在枯草里像风一样尖叫
苍白而纤弱的花魂呵!
写就兰心慧质玉骨冰肌
谁在阴影里点燃一缕磷光
谁说星星是昨天的
谁在枯草里寻找自己的影子
谁在半夜里哭泣/p>
谁在瑕想里通体雪白
……
故土的山水呢?牵着衣角的手呢?
这一切,多么像对樱的描述呵!
——苍白而纤弱的花魂呵!写就兰心慧质,玉骨冰肌。
樱,这样雪白的女子,为什么就不让我爱她?
后来我就穿着拖鞋百无聊敕的在这个学校游走,在珞珈山顶练我的“佛门狮子吼”;后来我就有了女朋友,她的名字叫香水,她被我的吼声所震惊,我被她身上的花露水吸引。
但我与樱还是保持着联系。也是她最衷心的读者之一。只是有了香水后,就花更多的时间去享受身体的缠绵去了,而心灵的意淫方面则退居其次。
那时我把香水当做自己绝世的恋人,完成了从灵魂到肉体的过度后我以为她会永远与我在一起。
真的,与香水相恋时,我绝没有想过任何另外的女人,包括樱,那时我很高兴的叫她姐,妖姐。
所以,我失去香水时,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只感受着无边的窒息。我快夭亡了,在半夜里我突然无比的害怕。看到黑白无常在银河系里翩翩起舞,听到青海湖畔的啾啾鬼哭。我迷失在苍白的中央。
这时,樱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像每次她出现在我身边一样,温暖和安宁将我笼罩,就在那一瞬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决定了去爱她。也许是太落寞,也许是太脆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也许,不去爱樱,我还能做什么,如果不能爱樱,那我就会死去。如果我不去爱樱,我就会成为黑白无常的绳下之鬼。
在那般脆弱的时候,我会爱上任何一个在身边的女孩。
我叫她的名字,樱,樱,樱!!
樱一脸优雅的宽容,微笑的问我,怎么不叫姐了呢?
我摇头的一刹那,蓦然一阵酸涩,两个月来,尽管痛彻心肺,却咬紧牙根没有留下一滴水。而在这个年长我5岁的女人面前,我突然之间就一塌糊涂。
我走在黄沙满天的绝望里,周围只有沙鸣与被风卷起的尸骨,天上偶尔有象征死神的夜枭长鸣,听不到希望,看不见绿色,只有寂寞与无望。此时,突然间看到最亲的人,她满脸微笑的向我走来,伸开着双手想将我拥抱。
樱,樱,香水她离开我了。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是我曾经在心底发誓要给她所有爱的女人,是我曾经发誓要和她共度一生的女人。
樱,香水是个好女孩,只是她太不坚定太喜欢繁华。
樱,我迷路了,没有了爱的日子,我只是漫无目的的走。周围只有晃动的人影,灰暗的天空和无尽的阴暗。
泪水流完后,我抬头看见樱脸上明晰的心疼。樱看着我说,这些我都知道,罗罗。你近期的文字我都看了,你把才情当作激情来疯狂的挥霍,我就知道,你肯定是出事了。哭吧,罗罗,我可怜的孩子。
我抱着头撕扯我的头发。25岁了,第一次哭得这样肆无忌惮。在一个我一直称之为“姐”的女人面前。在视频里,她说出她看得清清楚楚。在香水之前,我没有真正去爱过任何一个女人,香水占有了我童贞的初恋。而且占据了整整三年。
而且,像我这样的人,爱得多么的极端。像李碧华笔下所描就的,渴望着奇情孽恋。
樱,我寂寞。
樱,我来爱你好不好?
樱还是宽容的微笑,摇头说:不好,你只是寂寞,罗罗。把眼泪擦干,再把余下的激情,去好好的爱另一个你生命中真正属于你的女孩。那才是你心灵的归宿。
可是,没有别的女孩了,樱,我没有力气去找了,这一刻我只看见了你,只有你让我温暖安宁。我就是要爱你。樱,求求你,给我一个女人?我喉咙有点沙哑:如果不能,就把你给我。
傻孩子,不要开玩笑。你才25岁,正是生命最蓬勃的时候,这一季花谢,会再有另一季的花开。如果可以,让樱姐轻抚你的不羁的头发,轻拍你的瘦削的后背,给你哼一支古老的民谣,好让你疲倦的双眼能够安静的睡去。
樱,你知道我睡不着是吗?樱,在灵魂的枯井深处,我们是一样的?只有像我们这样相似的敏感脆弱却又执着坚强的灵魂,才能够彼此慰藉。
罗罗,我知道你是累了。还是叫我姐吧。罗罗,樱不是你叫的。
樱,为什么?你以为我只是瞬间的冲动?你应该知道……
不是瞬间的冲动,你只是因为暂时的寂寞和无助,罗罗,樱姐绝对不是你应该抓住的那根木头。樱姐只是一根随风漂流的稻草。
我是无助,我是寂寞。可是你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是喜欢你的。你是我心中的谬斯,如果没有香水,我也许早就爱上你了。你不知道,你这样的女人,是我的致命诱惑。樱,让我爱你好不好?我快完了。没有女人,我就完了。
不,不是这样的。罗罗。其实樱姐不是你想的这样,生活中的樱姐也许善良温柔,但是虚荣且自恋,甚至接近病态,身体极差,言行无趣。你看到的是一个文字幻象中的女人,那不是真实的我。
樱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再温柔的看着我。是的,就是她的这种洞察一切,但仁慈温柔得润物细无声的眼神,让我的心不再像刚失去香水时的那般竭斯底里。不再想在黑暗里寻觅和游荡。甚至不愿意再为已经嫁作商人妇的香水忧伤。
樱很严肃的说,记住,不许爱樱姐。睡醒后,你会忘记了你说的这一些梦话的。而且必须要忘记。
为什么不许?为什么要忘记?
樱垂下了眼睑,有一分钟那么久,才轻轻的说:“因为,樱姐是个沧桑的女人。不会再给任何男人爱了。我怕我会伤害你。”
樱微笑着,眼角挂着一颗似有似无的泪珠。樱,就算是哭泣时,也是平静而优雅的,我知道。她的沧桑是刻在她的心尖上。很深很深的伤。而就在我听到她说“樱姐是个沧桑的女人”时,我和香水的一切竟然如潮水般迅速的消退,我的失恋后遗症荡然无存。我发觉我在这一刻神奇的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我不再脆弱。我就这样奇迹般的坚强起来。我要抚平樱心中鲜为人知的沧桑,我要她能够为了我快乐的大笑,我要她因为我而幸福起来。
我原来不是说过:我要把你放在我的枕头边吗?
樱姐很沧桑,为了爱可以付出那么多,而香水呢?
我突然想,我当然应该去爱这样一个女人。
那么多的女人中,可以让我这样发自内心兴奋的女人只有樱。她的兰心慧质和温婉善良,注定了她要在这一个时刻出现,并给我力量,让我把爱说出口。樱帮我证明了一件对我来说极其伟大的事情——那就是我可以爱!我的爱并没有耗尽,香水离去时,我以为我的爱已经被淘干,我已经玩完了。碰上樱时,突然发现,爱可以是一秒钟里重新发生,尽管我知道我为了这一秒钟准备了多久。
是不是以前所有的一切苦难,都只是为了让我在这一秒钟决定去爱樱呢?是的,我还年轻,樱常常叫我孩子。我不够沧桑,我走的心上的路和人生的路,都不及樱的十分之一。樱的往事她也不曾对我细说,平时她对我常常只是三言两语,可是她的沧桑我能够懂。樱对我说过“罗罗,你是个有悟性的孩子。”樱还说我是个把理性和感性结合到极致的孩子。樱是喜欢我的。樱其实知道我并不是孩子。她早就预感到了会发生什么,所以她叫我孩子,并刻意和我保持着距离。
该发生的总会发生,躲得过去的就不叫宿命。
就像我同香水,就如樱同我。
香水本来与我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她从来没有从心灵上让我高飞过,总是以现实中最世俗的逻辑来理解我所做的一切,我只对她说一句:对那些约定俗成,众所皆知的道理,我从来就不屑一顾。不要在我面前说那些社会世故,那并不是什么高人一等的见解,我明白你想要表达什么?但我要表达的,是个性的内敛与思想的锋芒。还有,不可复制的个性。我的生命要多姿多彩。
也许,香水天生与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需要的是诗性的灵魂与忠贞不二的情感,被这个世界遗忘的清净与纯真。可香水不可能给我,从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她的势利,可我仍然爱上了她,这就是命,是我眼下的那颗泪痣带来的悲剧。她离开我没有什么不对,只是时间的早晚与方式的选择而已。说实在的,我有什么资格要求她一辈子与我漂泊。
可是,樱呢。这个被我称为姐的女人。
她的坚强是平静的忧伤,她的脆弱是汹涌的暗流。她没有大家看到的那样洒脱。樱其实只是个需要被呵护的小女人。而她生命中的男人一个一个的除了向她索取便是伤害。而樱却从来不肯说自己遇人不淑,还是数着那些伤痕痴痴的守望。正是这一份和我骨子里相吻合的固执,在一开始就深刻的感动了我。我在感动中质疑她的灵魂,可是她不慌不忙的三言两语就让我为自己的鲁莽无礼而内疚。
那时我还叫她樱姐。我说她在说谎,世上没有她所说的那种爱情。而且竟然是为了同一个男人,兜兜转转心还是回到原处,一而再再而三的受伤还言不悔?更加不解的是,那个男人以爱的名义囚禁着她,把她放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然后独自去为她搏击长空,直到樱伤痕累累的孑然一身。一个人的天荒地老,那么的孤独而悲壮。谁能够真正甘心的让红颜守空枕?我说,樱姐,你在犯着女人最低级的错误。我原以为樱会为我的口无遮拦而生气。可是樱却看着我气鼓鼓的样子呵呵的笑了。说,罗罗你说得真对呢!罗罗你真是聪明透顶呢!樱姐确实是挺白痴的是不是啊?
她这样的应对,让我没来由的脸红。我说樱姐,你是不是不正常了?樱说,也许吧,但凡是深深的投入去爱的人,特别是女人,都会有点疯颠有点痴狂的。有时,为了对方还会失去自己,这是不可控制的。
樱抬起手腕,让我看那道手镯掩盖下的毛毛虫般的褐色疤痕。“爱,只是一种极个人的感觉,你心中觉得它在,它就在;觉得它不在了,它就不在了。和佛家说的心中有佛是一样的。有与无,值得与不值得,那都只是自己的事,与旁人无关。爱,与快乐和幸福,有时也是无关的。”
我听着樱淡然的话,盯着她手腕上的疤痕。到底樱过尽怎样的千帆,才铸就如此的从容?我知道樱姐是不会恨的,可是我却为了这而更加的心疼。于是,我在心底替她悄悄的恨着那个影响着她一生的男人。
从那时起,我就产生了某一种想法——我要把她放在我的枕头边。可命运开了一个玩笑,我拥有了香水,尽管我与樱相识在先。
樱说我的眼睛真厉害,可以从视频里看到一个女子的疤痕,我笑了,也许我还要可以看穿你的身体。
樱说你一个孩子懂什么?
我说懂得也不是太多,比西门庆多一点点而已。
樱姐就是我的心,我完全的信任她,我和香水的点滴,都像写日记一样,一字不漏的告诉了樱。樱姐总是非常欣慰的感受着我的爱情。在我完成了男孩到男人的过程后,我受伤的对她说:“为什么香水是我的唯一,而我却不是她的第一?”她没有说话,她在等着我的另一句话。我于是说:“香水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因此我还是会爱她,给她我的一生。因为这不能怪她。只怪我发现她太晚。”樱姐于是笑了,夸我是个好孩子。每当她叫我子的时候,我总会像是躺在母亲的怀里一样踏实,我会很清晰的看到我隐匿的内心和我前面的路。樱,就是我的心灵,也是我的力量。
那时我就痴痴的冥思:闭上虞诚的双眼,然后,樱走过来轻轻的吻吻我额头的冰凉。我紧闭着双眼,装做什么也不知道。
分手前夕,香水和我吵架,她说我只会痴人说梦话看难懂的书写无用的文字,说我空有一身计算机知识与工程应用技能却不会将它变成钱。被自己心爱的女人骂“没出息”,我血脉贲张,吼着让香水滚。香水看我一眼就走了。那一眼里布满了冷笑与不屑。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香水走后,我的心灵开始漂泊。无所归附的魂魄一路飘摇迷离。
像一个被剥夺小脑的灵魂,歪歪扭扭的走在山道上,清晰地看着自己随时堕入悬崖。
这时我就想到樱,只有她,才能拯救我。
不管樱姐工作的繁忙,一上网就扯住她胡言乱语一通。樱姐耐心的听我却不劝我,只对我说:“孩子,那是因为她爱你。这个世上没有完全物质的女人,也没有完全精神的女人。她要求你,只是希望你能给她一个家,懂吗?去找她回来吧。”可是,我没有听樱姐的话,我为什么要去找她回来,是她自己走的,又不是我赶她。我总是以为,如果她爱我,是会自己回来的。樱姐意味深长的说:“孩子,你要是慢了,是会后悔的。”
在香水离开103天后,我去找了香水。那时我想起香水对我的好处,可是香水的家人却说叫我不要去找她,她嫁人了,她嫁了一个老板,比你强多了,她家人对我深恶痛绝,挂电话时啪的一声差点把我的耳朵砸聋。那时我突然疯狂起来,找遍了整个武汉,所有和香水有关的地方,都没有了她的信息。我喝得烂醉,我摔瓶子,我和人打架,我不上班。香水离开我的第163天,我趁着酒意把一个才认识两小时的女人带回家,试图与她嬲缠于我和香水躺过的床上时,可突然间我剧烈的呕吐不止。没有爱,我做不了,我只能满身颤栗和无所适从。
肮脏与卑劣,口水与唾液,皱纹与抽搐,我突然觉得无比的恶心,颤抖地从床上爬起来。
香水,香水,我的香水。我蓦然嘶声尖呖,把床单撕扯着翻了过来。
在床单底下,我摸出一张纸条:“我等你三个月。我死心了。你一点都不在乎我,只为你的自尊,从来没有想过要来安慰我。我要嫁你最讨厌的商人,以此来恨你一生。”香水她曾经回来过,在她决绝的嫁人之前。可她为什么要回来,她不是说过我这样的男人永远也不会给她带来幸福。在她走的最后一次连回头的那一眼,也是满眼的不屑与仇视。从她的眼神里,我没有看到半丝情意。可为什么?
那天晚上我呆坐在黑暗里,我才明白了,樱姐说过的话。我彻夜的冰冻和痉挛。樱,樱,樱,我扑到电脑旁,这一刻,只有樱才能把我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香水是不可能回来了的,我也不会再要嫁过人的香水。我一脚把门踢破。随我前来的那个女孩子开始吓得躲在墙角里,看我没有注意她时,穿上衣服飞也似的逃了。
我到网上找樱,我快疯了。我知道只有找到她。我才能安静下来。
樱的头像是灰色的,我知道她在。每天这个时刻,她都会在网上处理她的工作。我狂呼着,樱,樱,樱,出来,罗罗头痛,罗罗要死了,罗罗需要你。樱,樱,樱。
我叫她的名字,樱,樱,樱。
她来了,问我,怎么了,孩子?怎么不叫姐了呢?
樱一说话,我的呼吸就缓下来了。我说,樱,我要看你的样子,快,立刻!
樱发来了视频。樱除了眼睛里的关切和疑问,还是那么的恬淡从容。于是我的牙齿不再冷得直打哆嗦了,我的手也不再发抖了。我的心温暖和安宁。
就这样,我决定了要去爱她。像我这样的人,不能没有爱。或者是说,爱一直在那里,是香水阻碍了我心里隐匿着对樱的依赖和爱恋。我的爱并且畸形而极端。
难道这就是黑泽明演绎的《罗生门》式的反复爱恋。又回到故事的开头了。
我对着视频中的樱,流了成年后的第一次泪水。而且语无伦次的说着只有樱能够听懂的话。樱叫我孩子,樱微笑的温柔的看着我,樱让我尽情的哭。
樱,我想在你的怀里哭,要你抱着我。樱,让我爱你,或者让你爱我。
樱宽容的微笑。说,罗罗,傻孩子。还是叫我姐吧。
在樱安慰到我可以正常说话时,她让我去睡觉。我听话的关机,洗澡,更衣,刮胡子,然后睡觉。我习惯了裸露着身体,像我习惯不掩饰自己的灵魂。我光着身子钻进香水留下的大棉被里,却再也闻不到香水的味道。香水,已经远去了,我终于接受这个现实,并且决定忘却。如果我不忘却,我就无法生存,我不是海子,我还有自己的牵挂与梦想,也不想在25岁之前就玩完。也许,我还要证明一点什么?那就是——我是一个可以左右这个世界精神信仰的人,并将睥睨天下。不能为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毁了自己。
樱说:罗罗,不要再想香水了,在最落寞的时候,想想姐姐吧!诗人海子在哈令德过夜时写下过一首诗: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樱了解我当时的堕落与风吹即破的脆弱,想消除我心灵被切割的伤痛。她的话能让我心有所依附,她只是怕我的心一时间彻底干涸。
那天晚上,我心里荡漾着樱如水的眼眸和如风的浅笑。我知道这一晚,不会再孤枕难眠,不会再回想香水的点点滴滴。樱真的好伟大,樱让我知道了爱的能力是可以重生的。睡前我给她手机发了信息:“就算你是个沧桑的女人,就算你是我姐,我也要爱你。”那天晚上,我看到了香水,可一转身时,我又觉得那像是樱。
樱还是不相信我内心巨大的变化。“傻孩子,你是个军方的科研骨干,三维工作室的设计师,不要说胡话了,有谁会相信呢?不要太任性了,好孩子,好好睡觉。樱姐在心里给你唱个摇篮曲。”
樱不知道,做一个“计算机技术应用开发室”的高级工程师不是我的追求,我的梦想是成为传媒行业最具穿透力与良知的记者。
那是我的梦想,任何事件也无法改变我对梦想的执着。
为了靠近樱,我的梦想再次扬帆,更充满了张力。我知道,如果走这一条路,也许与她靠得更近。我像个孩子似的对樱撒赖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等我成为了那个XX传媒旗下悍将,我就把你要过来,放在我的枕头边,说你的爱情小说。”发完这个信息,我就关了手机,想象着樱愕然的表情,安然的睡去了。
我要让樱相信我。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再没有找过樱,我知道樱需要安静。我要做的就是作好向梦想冲刺的准备,我主动出击。因为我明白樱是世俗繁华生活中的脱俗女子,她爱华服,爱情调,爱闲适,爱美食,大俗大雅是她生活的方式。樱不会知道,我对她的这种相知,好像与生俱来。从我第一次看她的小说开始,我就情不自禁的想要亲近她。樱有时会问我,孩子,你还好吗?我就说,罗罗很好。我没有再提那天说的让我爱她的话题,我怕习惯了逃避的樱会从此消失,就像她会彻底的消失在别的穷追不舍的男人的视野一样。樱是我的心,我已经依赖她前进了。想她的时候,我会到我的母校武汉大学去看樱花。有时,看着满地的樱花堆积,再抬头看着飞雪一样的花瓣纷纷扬扬,我的眼眶就会无比湿润。樱,也是这样奋不顾身的一个女子啊。樱,也是这样千娇百媚的一个女子啊。樱,也是这样一个于风雨中依然舞蹈的女子啊。这样的女子,应该让一个同样优秀的好男人来好好的呵护和爱惜。我会在心里轻轻的说,樱,等我,等我慢慢的变得优秀了,我就会正式的要你。在樱花的淡香里,我深深的醉去,然后产生许多美丽的幻觉。每一朵花,都是浅笑的樱。我爱樱已经这样深。
手上拿着的是刚刚买到的杂志,樱在最新的一期专栏中,这样写道“不要指望谁来真心全情的爱你,至死不渝;不要奢望谁能真正的把你当作宝贝来疼,一生不变。人与人之间,男与女之间,心的距离,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远了,没有瓜葛,反而轻松,反而快乐;近了,牵扯纠缠,反而沉重,反而忧伤。爱,如果真的能够做到义无反顾,那是一种境界。但常常这只是一个的境界。义无反顾之后,常常是绵绵不绝的眼泪和叹息。不肯承认后悔,那就只有一辈子心疼。痴的女人大多不快乐,因为痴的女人是爱情国度里最坚贞最固执的女神,受人敬仰,可是无比的寂寞与凄凉。在幸福的彼岸,静观着凡间万家灯火后的温暖。”
粉白的樱花飘落在浅黄的纸张上,落寞而优美。樱,我一直都知道,她的从容和淡漠只是因为经历得太多。樱其实和我一样的脆弱和寂寞,她只是已经习惯不断的说服自己向生活、向感情妥协。我对樱说:“樱,让罗罗真心全情的爱你,至死不渝;让罗罗把你当宝贝来疼,一生不变!”樱说:“傻罗罗,我的孩子,那只是一篇文章。是樱姐谋生的手段,你不要多想别的啊。”可是,我不能不想。我爱的樱,她其实不快乐。那个不肯来到她身边的男人,给她的只有一辈子的心疼。
“罗罗,你的邮箱里有我帮你搜集的一些资料,也许你能用得上。”樱轻轻的对我说。
我飞奔回家,打开电脑,邮箱是樱发来的我急需的资料,竟然比我搜集的还全面。原来,樱一直是知道我想做什么,且默默的为我整理所需要的一切。她只是在保护我,怕我受伤。
在樱花落尽时,我接到了北京方面的通知,让我去面试。走之前,我告诉樱:“我的樱,罗罗就要成功了,等我的喜讯吧。”樱给我发来了一个笑脸,说:“穿那件淡粉紫色的衬衫,罗罗,打银灰色的领带,它们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后来,我在北京小试牛刀,老板就让我选择是留在北京还是到香港总部发展。我选择了北京。因为我一直以为樱就是在北京的,虽然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她在哪,她也没有说。老板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处理私事和目前的工作。我想,当我拿到正式的聘书时,我就要亲自去找樱了。但我得先回武汉一趟。
车到武昌时,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我突然间很想念那纷扬的樱花,娇嫩的樱花是不是被被风雨摧残得飘零而苍白。
我没有回家,直接去了武大樱园,我想在樱花漫舞的细雨中,告诉樱我凯旋了。
樱花已经不再像开始时那么明媚灿烂了,光颓的一些树枝已经从花云中探了出来。我张开双臂拥抱着漱漱飘落的花瓣,吮吸樱花甜腻的芬芳,感觉樱就在我身边。我说:“樱,我回来了。等我安顿好一切后,我就去北京找你。”樱说:“祝贺你,罗罗。我在看樱花呢,在看它们最后的舞蹈盛宴。”“樱花?”“是的,樱花。细雨中绮丽飘落的樱花,我想它依旧是孤独的,因为武汉毕竟不是它的故乡。”“武汉!樱,你在哪?你不是一直在北京么?”樱花――武汉――细雨,天哪,樱原来一直就在我生活着的这个城市!甚至,这一刻可能就在我身边!
我茫然四顾之后,开始急切寻找。这一片樱花树下,樱在哪一个方向?凭着直觉,我开始飞奔。
一把绿色的碎花雨伞,一个米色小洋装上衣咖啡色绒裙的身影,斜坐在有斑驳锈迹的铁椅上。近了,我看到了她长到腰际的黑发,略显风霜的苍白的脸,惘然虚弱的神色。我抑制着激动的心跳,轻叫:“樱?”她缓缓抬头:“嗯?你――”“我是罗罗。”
“你怎么在这?”异口同声的一个问题,然后便是四目的相对。
樱试图想站起来,却摇摆着打了几个趔趄。我连忙上前扶住她,她对我虚弱的微笑。我问:“你的身体怎么了,樱?”樱低头,好一会才说:“罗罗,姐姐前几天流了许多许多血。”“血?”我抓起她的手,拼命的寻找伤口。樱摇头说:“傻孩子,不是在这儿,樱姐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死了。”“那是什么,告诉我,樱!”“是――他的孩子。我流掉了他的孩子。”
“啊,天哪,樱,告诉我是无意的还故意的?”我手脚足无措。“是故意的。其实一个月前当我知道我有孩子时,我开口叫他回来,可是他却不愿意。我坐飞机去找他,看到他的事业开始成功。他让我等他,可是我的爱已经在对他的守望中燃烧完毕。我知道,我必须彻底的远离他才能有重生。”我压制着快要爆裂的胸口,靠近樱,把虚若飞絮的樱轻轻的搂在我怀中。樱低泣着:“可是,孩子是那么无辜,已经在我肚子里快四个月了啊。罗罗,樱姐有罪,是不是?”我紧握拳头,“告诉我,那王八蛋是谁,他在哪,我要揍扁他!”樱在我的震怒下不再说什么,嘴唇蠕动前便晕了过去。
“樱,不要吓我!”我抱着樱,向校医室狂奔而去。有路过的同学跑上前来帮忙。我把樱放在医务室的病床上,老校医问我:“她是谁?哪个班级的?”我对老校医吼道:“她是我老婆!快帮我将她弄醒,不然我烧了这儿!”老校医叹口气,把我推到门外,让我等着。愤怒和恐惧交织在我胸中,我大力的踢打着墙壁,语无伦次的咒骂。
刚才帮忙的同学扯扯我的衣袖,说:“老教授来了。”是父亲听到报讯赶来了。父亲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冷静。“爸爸,我爱她,你知道吗,我爱她。”我哭倒在父亲依然厚实的肩膀父亲说:“我知道,会没事的。不行的话,我们送去医院。”老校医终于出来了,说:“她醒了。但是很虚弱,她应该是刚刚流产,受了风寒和刺激。而且可能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了。”啊,樱,我的樱,这些天你是怎么挺过来的啊?父亲意味深长的看我一眼,沉吟一下,对我说:“把她接回家吧,让我们一起来照顾好她,我们要对得住人家才好啊。”樱没有力气说不,在我的背上,她只是无声的流泪。
父亲用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理解,用他老知识分子的质朴善良,接纳了于他来说是来路不明的樱。看着我的手忙脚乱,父亲还用他那双做学问的手,帮我给樱做鸡汤煲生姜水。每一次樱都是在我的诱哄下,欲言又止的喝下汤水。我叫樱什么也不必向父亲解释,只要她能够好起来,老人就会高兴。樱第一次在我的面前像个小孩,那么的听话温顺。樱夜里常常在恶梦中尖叫着醒来,然后就喘着气流泪。我寸步不离的守在樱的床前,握着她的手,直到她安然的睡去,再平和的醒来。樱每天睁开眼睛,总是对我温柔的叫:“罗罗,你在?”我就说:“罗罗在。”樱看我一下,就会不好意思的抽回自己的手。
樱的脸色慢慢的红润起来了。穿上了我给她买的尺码刚好的长裙子,我说:“樱,你真美。”樱娇羞的笑了。樱说:“樱花还在开吗?我想再去看一看。”我拉起她的手,向门外走去。父亲递给我一顶帽子,让樱戴上。樱甜甜的一声“谢谢伯伯”,反而让父亲腼腆的呵呵直笑。
树枝上的樱花已经寥寥无几了,樱还是在樱花树下深深的呼吸。“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樱缓缓的吟着欧阳修的词。我站在她对面,看着她微颦的眉头,接着吟“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樱显然是听懂了,还是淡淡的笑,说:“罗罗,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你。”我也说:“樱,我想过无数的相见,可是从来没有想到过会这样的见到你。”樱说:“对不起,罗罗。”我说:“不,我要感谢机缘,感谢樱花,让我可以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给你温暖。”樱的眼角立刻晶莹起来,我连忙转移话题,给她说许多笑话,让她咯咯的笑。我喜欢樱的笑声,那是我听觉世界里的天籁之音。
在笑声中,樱又解除了武装,我乘机又拉起了她的手,向前走去。篮球场上有人在比赛,有个学弟向我招手求援。我看樱一下,樱抿嘴点点头。于是我一边脱去外套,一边向场里跑去。转身对樱说:“樱,看我的,要为我加油啊。”由于我的加入,我们赢了个满堂彩。樱在场外和那帮女生一起尖叫喝采。樱给我擦汗水,说:“罗罗,你好棒,我还以为你是个只有阴柔之美的书呆子呢!”我嘿嘿直笑,说:“樱,你也好棒呢,我从来也不知道你可以这样的手舞足蹈,比小女生还小女生。”樱条件反射的用拳头要捶我,我幸福的把胸膛迎上去。樱知道了我的用心,噘着嘴收回了拳头。我说:“哎,真失望呀。我失去了亲和爱的机会啦。”樱奇怪的问我为什么这样说,我说:“有道是打是爱骂是亲呀。”樱再次咯咯的笑弯了腰。我看呆了脸若桃花的樱,我痴痴的说:“樱,你笑得真好看。”樱立刻不笑了,理理头发,摇头说:“不好看了,姐姐知道不好看了,一笑眼角有许多的皱纹了。”我不顾旁边有学弟学妹在,心疼的伸手去抚摸樱眼角的细纹。可是樱却转身闪避了。樱说,我们回去吧。我“嗯”的点头。
在路上,樱说:“罗罗,感谢你和伯伯这些天的照顾,我想我应该走了。”“走?去哪?”“先回我的家,再就是我要到北京的一个杂志社上班了,我要离开武汉。”“北京?我也要离开武汉了,我已经被录取。”“罗罗,如果你去北京,那我就不去了。”“为什么?”“不为什么,只为了你好。”“为了我好?你为什么不肯面对我相信我?樱。”“我相信你,罗罗,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只是,樱姐已经开始苍老了,老得身与心已经付不出爱了。”“不,在我心里你依然是最年轻的最美丽的,重要的是,你是我最想爱的女人。”“傻罗罗,你看姐姐,笑的时候脸上的皱纹,这么的深呢。”樱对着我做了一张夸张的笑脸,把脸上的皮肤挤出一些大小深浅不一的细纹。
我看着樱那双写满故事和自怜的眼睛,男子汉的柔情就这样涌起。我说:“樱,你知道这一刻我想做什么吗?”樱睁大了眼睛,表示不知道。我抓住她的胳膊,说:“樱,我想吻你眼角的皱纹。”没等樱的批准,我已经吻上了她的眼角。我吻到一些微咸的液体。“罗罗,只有你,愿意吻它们,谢谢你。”“我爱你,我也爱这些见证你的历史的皱纹。樱,让我爱你,好不好?”樱吸着鼻子哽咽着说:“不好。罗罗。我不能。”我默然的把头埋在樱的怀里,不让眼泪流出来。樱站在夕阳里,抱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说:“罗罗,你太年轻,你太干净了,孩子。”
我知道,樱是要走了,我和父亲是留不住她的。樱骨子里有我一样的固执和骄傲。两瓶茅台几盒香烟,是对父亲的感激。一张亲笔的信笺,是对我的交代。
“罗罗,原谅我在你去上班的时候不辞而别。罗罗,姐姐明白你的心,相信你的真,感动你的爱。不说世俗,就说我自己和你。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终老的,甚至不能在一起相爱。还记得曾经对你说过,我是个沧桑的女人。故事太多伤痕太多的女人,很容易就变得淡情寡意,也容易变得不再相信爱不再付出爱。我不能只享受你的关爱而不给予的,这样我会觉得自己很卑鄙。我的灵魂已经够破碎凌乱的了,我无法原谅我拖累你的一生。罗罗,放过了樱姐,就等于放过你自己了,懂吗?好孩子,好好的努力,好好的向理想进发,当你展现你价值的时候,樱姐第一个为你击掌。就此作别,罗罗,不要悲伤。”
我当然悲伤。只是我没有去找樱。我知道,只要她想消失,会消失得很干净的。杂志上樱的专栏,我每期必看。樱的笔调依旧沧桑而平和,在她行云流水的文字中,都市里飘浮虚空的人们常常会被深深的安慰。有评论家说樱是个于文字海洋中出没无常的“黑色妖姬”,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没有人知道她的样子,没有人知道她的踪迹。可是我知道樱在哪儿,那就是她一直在我心里。我已经失去过香水,不能再失去樱。我听樱的话,我一直在努力。我离目标越来越近,对樱的思念不改初衷。
三年后。
我的履历上这样写着:罗子襟,男,汉,29岁,XX卫星电视台香港总部资深记者、主持人,栏目监制,某传媒集团签约专栏作家。
有追求我的好女孩,我会礼貌的对她说:“对不起,我已经有一个要把她放在枕头边的爱人了,我在等她回家。”女孩怀着尊敬祝福我。我知道,樱总有一天会再出现的。总有一天,我会在樱单薄却柔软的怀里,甜甜的睡觉,然后用我星星般的眼睛关注她忧郁的苍白和从容的沧桑,然后我们手心相握,我们都不会再孤独。
我知道,这一次,樱不会再逃了。我也知道樱肯定是更加的健康美丽了。因为她分明知道我在这儿,她分明知道我在等她。是的,不管樱变成什么样,不管樱年长我5年还是50年,我也要爱她,我也要把她要过来,放在我的枕头边,听她用温柔低徊的声音,说她那些独一无二的爱情小说。
在情感的沼泽中跋涉
有人说,爱了就爱了,已经爱过,就不必再计较爱情的得与失,哪怕只拥有一时的甜蜜。假若那是一个美丽的错误,那就将错就错,让那错误一直延续下去。人一旦走进爱情的圈子,被感情的浪漫包围,再要抽身就很困难,想要战胜这重重困难,付出的代价是很难想象的。人是平凡的感情动物,很多人的勇气如同吹起的皂泡泡一般,一时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点,阿英十分认同。
在约定的地点,一见面,阿英问我,你看我有多大?这一句话提醒了我,让我有机会并且很自然地开始仔细地打量起她来:高挑玲珑的身段,白色衬衣配一条黑色的西裤,这样黑白两色的搭配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觉得怪异,在我看来很配阿英,一头半长的卷发,染了亮黄色儿,加上一副酒红色框的眼镜,透出一股时尚的现代气息;淡绿色的眼影随着她眼睛的闭合忽浓忽淡,如同风吹起门帘一样轻盈,舒服,让人忍不住去窥探她眼睛里的神秘。第一层是忧郁,下一层是伤感,深一层是无奈,她的眼神里深藏着太多的提示,一时让我无法完全看透,更增加了我对她的好奇心。
24岁左右吧,我回答她的问题。她顿时就笑了,那笑容里充满了骄傲,惊奇中还有一点点的酸涩。我1981年出生的,她给了我一个准确的年龄。23岁,正是生命走过青涩,迈向成熟的年龄。青春的酸味在时间的酝酿中发酵出甜味。但这甜味不属于阿英,她说她自己命不好,在爱情的舞台上两次扮演了第三者的角色,很多人看来这是可耻的,自私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家庭破裂的痛苦上。外人怎么看,她不在乎,她对感情的奢望并不高,仅仅要求对方对自己好一点,体贴一点,多一些关怀给她,即便对方没有任何承诺,她不在乎,不在乎做无名无分的地下情人,不在乎对方把她的地方当成旅馆,只要全心全意体贴她,实实在在呵护她,就够了,纵然没有荣幸享受生命成熟的甜味,她也不再怨天了,她认命。
那种感觉不叫“爱”
我家就在佛山,父母家人都很疼我,尤其是父亲,他甚是宠我的。两年多前,那时候我刚刚20岁,人长大了,心就有些野,老想着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或者多么残酷。我想去北京找工作,一开始,家里集体反对,这个说我还那么小,一个人出去让人不放心,那个说就呆在佛山,离家里近,可以时常回来看看,父亲更是放心不下我,极力劝我不要跑那么远,他很不放心。听了父亲的话,我选择了离家较近的广州,找到一份还比较满意的差事,在一家大型超市财务科当一名职员。那里薪水不高,但也不算低,家里暂时没有大的支出,我只孝敬父母一点生活补贴就可以了,剩下的自己日常开销已经不成问题。
超市的日子是很机械的,虽然我们谈不上白领,但也是统一工作装,过这朝九晚五的日子。女孩子都很爱美,我自然不例外。平时上班我都是要化妆,淡妆罢了,我不喜欢太浓的妆。开始有很多人看我化的妆,他们不喜欢,评价我看起来很凶,这是后来成为朋友时他们才告诉我的。有过交往之后,他们很喜欢和我聊天,包括我的老板。我和老板在同一间办公室,几乎每天都抬头不见低头见,偶尔办公室里也会只留下我们两个,大家混熟了之后,就渐渐成了朋友。那时候我整天都像活在乐园里,很开心,工作上也很用心,出了一点成绩,老板经常不吝言辞地夸奖我,对我有特别嘉奖。慢慢地,他有空就约我出去,吃饭是经常的节目,后来就扩大到其他娱乐中,我们一起打羽毛球,一起打桌球,还一起出去旅游,逛街,我想出要干什么,他都会在物质和精神上鼓励我,我觉得他很不错,是个好人。本来我就对朋友的要求很低,并没有奢求太多。
再后来,我发现他对我更加体贴了,直到他告诉我,他爱我。当时我并不完全明白感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知道他的确对我很好,为我付出了很多,给过我很多有形无形的帮助,我从内心感激他,如果可能,绝对不会伤害他。你知道吗,对于一个初尝爱情滋味的女孩来说,那种被爱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妙,多么的让人不忍舍弃。还有,我没有勇气拒绝一个对我那么好的人的炙热情感,我可以说是糊里糊涂就答应了。成了他的女朋友,确切地说,是他的情人!你一定很吃惊吧?你吃惊是可以理解的。
早在我们之间的关系仅限于普通朋友时,我就已经知道他是有妻室的。我说过,我这个人很容易满足,一点小小的好,我都会记在心里,都会感动。对感情也一样,我没有做过多的考虑,只要他对我好,对我心存感情就足够了。这件事,我不敢告诉家里父母,因为他们知道了,不仅会反对,而且可能不让我进家门了。我对他们隐瞒,小心翼翼地,一直瞒着。
半年以后,男友从广州搬回佛山了,他家在佛山,让我也回来。我跟着回来了。他为了和我在一起方便,替我租了两房一厅,各样家具,各样电器,应有尽有,他都给我安排好了,我住了进去。回到佛山以后,我就没有再工作了,其实也是心烦,不想工作。我知道他时间有限,很放不下生意,又得经常回家,必然的,来我这里的日子就从先前的连续不断变成了隔三岔五。
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关心与疼爱,没有他在的日子里,我整天对着空房子发呆,都快要疯了。苦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不是他带给我的,是佛山一位好朋友小叶找到我,经常陪我解闷,我孤独的时日终告一个段落。
很奇怪,我居然可以十分开心地度过没有他的时光,渐渐的,他来我这里也好,不来也好,我都没所谓。令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越来越不喜欢他来找我,我也不愿意看见他的面孔了。他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冷冷地说跟朋友在一起,不想回去。他很温柔地劝我回家,我只觉得很别扭,以前的激情全然消失了。直到现在,我真正明白了,那不是“爱”,只是一种情感上的依赖,真正的爱情不会这么快就褪色的,我坚信在某个角落,有我的真爱出现,只是它要何时才会让我清晰感觉到,又在哪里呢?
在佛山我就这样无所事事地混过去了将近一年。
阿英一口气说了她一段过去。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心里会觉得阿英还是幸运的,虽然她这次的成长付出了她宝贵的一页青春,毕竟她终究明白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了。看着她,我在想,是不是每个人都要在经历了一段感情的荡之后,才发现什么叫爱情,什么才是自己心中期待的爱情,才深深懂得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终于挣脱出感情的夹缝
阿英说,她终于找到心中真正的爱了。阿建是她一次在酒吧里通过小叶认识的,见过面之后,差不多都快忘了他是谁了。她又说可能是天意安排吧,又和他不期而遇了几次,从那以后,阿建就主动约她出来喝茶,聊天。他告诉阿英他在一家汽修厂上班,离了婚,有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阿建人长得比较漂亮,比她年长11岁,刚好30多岁,正是最有男人魅力的时候。阿英形容他的时候眼里有神往的色彩,看起来很满足的样子。她说阿建人很好,心思非常细腻,很懂得女孩子的心理,又很会打趣制造气氛,跟他在一起整个人都会很开心。之后,自己想摆脱庸庸碌碌的生活,因为心情好,也对工作有了兴趣,找了一家公司上班。
人的感情会变得很快,我跟阿建交往了一阵子,发现自己很在乎他来不来接我下班,他今天又会说什么笑话给我听,又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心里开始真正牵挂一个人了,见不到他,我整天工作都没有心情,工作很难专心,满脑子里都是他的影子。我发现真正爱一个人是很幼稚且无奈的,他说了什么话,我都不会有半点怀疑,相信他说的每句话。
我心里不是没有负担的,我有深深的愧疚感,对前任男友,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他对我那么好,照顾得那么周到,我仍然感激他,不想他受伤,更不想伤害他的人就是我。另一方面,我的心被阿建慢慢的,一点一点俘获了,我看到他不开心,我内心会比他更难受。而且当时,他经常向我倾诉内心的痛苦,说他很烦闷,希望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希望给可怜的小女儿找一个疼她的妈妈,说着说着他会哭,很伤心,很伤心,我没有办法不跟着他流泪,我深切同情他,但要跟他结婚我还没有考虑好。
一次他喝醉了,要求到我住处留宿一夜,我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去,就勉强同意了。就在那晚,抵挡不了他的恳求,我把自己交给了他。之后,我抱头痛哭,我掐我自己,打我自己,恨我自己,我对不起前任男友,我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他一定恨死我了。但是这种歉疚在阿建的安慰声里很快就过去了。他说要和我一起面对现实,一定会在我身边支持我。我心里踏实多了。
纸是包不住火的,前任男友还是发现了。有一次,她正和阿建在家里,他来敲门,阿英很害怕面对他,不敢去,阿建让她开门,她刚打开门,他就紧紧抓着阿英的手,抓得好紧,他显然在气头上,阿英说他不管是否弄疼了阿英,只是劈头盖脸一句接着一句吼,你对得起我吗?你为什么这样做?阿建这时出现了,他很绅士,说到,有什么话好好讲,先把人放开。阿英害怕极了,拔起脚就冲到了楼下。第二天,阿英刚走出家门,就碰到前任男友,出于本能,她想逃走,他叫住阿英,交给她一封信,说了一句:祝你幸福!头也不回就开着车,消失在阿英的视线里了。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问,很想知道。
是说我们以前的事,他说跟我在广州的那段时间他过得最开心了,可惜那已经属于过去,无论如何,都会留给他美好的回忆。还有,他说既然现在我已经选择了别人,他只有祝福我们,但希望今后还可以做朋友,有事还可以跟他说。我哭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信纸上,上面的字迹变成了一片模糊,以后再也看不清楚。
他很仁慈,给我的爱放了一条生路。我自己觉得很可笑,租来的那房子,里里外外的一切都是他的,而我却和别的男人生活在那里。
事情没有我想象那么简单,两个月以后,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内心充满了恐惧,充满了无助,我急切地告知阿建。没想到,阿建很绝情地让我把孩子拿掉,他不肯认这个孩子,我什么也没有说,因为我也不知道孩子到底是谁的。前任男友也知道了,给了我很多钱,让我把孩子拿掉,好好在家休养。我是看透他们了,没人愿意承担责任,我也了解自己,是啊,虽然我很爱小孩,可是我却没有勇气留住他,我怕孩子没有爸爸,我怕我一个人不能给孩子带来幸福。我躺在医院冰冷的床板上,任由泪水自由滑落脸旁,太多的不舍,太多的害怕,太多的无奈……
做了人流,我在家里休息了一阵子。阿建像伺候月子一样,给我煲乌鸡汤,给我炖燕窝,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他宁可不上班来陪我。我对他的怨恨没有了。算了,以后我们再生一个我们俩的孩子吧。
原来又是一场错爱
自从那次和前任男友闹翻了之后,阿英知道不是自己敏感,阿建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下班时间到了,大门口再也见不到他等待的身影;阿英也好久没有尝到阿建亲手煲的汤了;经常半夜起来,一睁眼,旁边空无一人,只有他的枕头还带着他的体温。
有一天,有一个陌生的女子打电话给我,没有一声好气地跟我说话。电话那头大骂我,质问我为什么勾引她老公。我没有和她对骂,整个人呆在那里了,电话里继续的骂声我已经听不见,不知不觉中电话已经滑落地上。
像翻日历一样,我开始一页一页地翻阅着我的回忆,是的,他说骑的女士摩托是同事的,是骗人,那是他老婆的;他说他家在顺德,是骗人,他家在禅城区;他说已经离婚,是骗人,刚才打电话的是他老婆;他为什么对我冷淡了,我失去了原男朋友这个财源,我没有办法再供他的开销了…….想了很久,很久,我呆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好像什么都想通了,我不可理喻大笑起来,笑着又号啕大哭了,自己好像发疯了,我撞墙,用刀片划向自己的手腕…….
我不想再理他了。他死皮赖脸地整天给我电话,挂了,又没完没了打办公室,我只好接听。他说是他错了,当初不告诉我真相,是太在乎了,怕我知道实情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他,那样他会找我一辈子,而且一定不会再理睬他老婆。我明知不可以再相信他了,但是之前已经信任他成了习惯,潜意识里竟然被他感动,要原谅他。有了一次心软,就会有第二次,三次……
阿英不止一次说,是她自己自找苦头吃,怨不了别人。她已经深陷在阿建设好的感情陷阱里,很深,等她要努力爬出来时,太晚了,理智战胜不了情感。她说,如果说自己不爱阿建的的话,那是自欺欺人,如果说自己不想痛痛快快结束这段孽缘的话,同样是自欺欺人。她会在看到阿建骑着他老婆的摩托而一怒冲上去踢倒它,接着脸上招来阿建狠狠的一巴掌,气还未消,只要他扑过来紧紧抱住自己,口里说着一些自责的话,她又会很欣慰地觉得阿建是真正爱她,在乎她的。
她说她很想改变现状,曾经的浪漫和现有的辛酸,时时刻刻交织在一起激荡着自己的心灵,她很无奈,无法逃避。他说,只要他对自己再好一点,她甚至都不会在乎另外一个女人的存在。
有了真感情,不是你说能放下就能放下的,爱时容易别时难,虽然明知道前面的路荆棘遍地,我准备承受所有的伤痕。这是阿英最后做出的决定。看着阿英美丽并且还年轻的面孔,我不免替她忧心。通常爱情会降低女人的智商,好多时候爱情的苦果都是由女人独自承担的。阿英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个爱情的沼泽地呢?除了祝福,我还能说什么?
四如意05
阿 兰
1)公司歇业阿兰不再上班以后,她和眼镜在一起的时候反而没有以前那么多,也没有以前那样方便了。尽管很多宾馆都开辟了钟点房的业务,眼镜还是坚决不肯到宾馆去开房,说是怕抓,他告诉阿兰如果为这种事情惹出麻烦来太不值。长沙可玩的地方不是太多,能够去的他们都已经去过,老是到现地方去也没什么意思。阿兰找以前公司里同事的姐妹,借过几回她们在红旗区和望月湖租住的居民房,眼镜也找自己的朋友借过一回分期付款的别墅,借到房子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在一起厮混个一天半天,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阿兰对这种偷偷摸摸又毫无规律的约会越来越不满,几次提出要眼镜为她到外面租一套房子,眼镜说什么也不答应。阿兰说你这小气鬼死抠巴抠,那又用不了几个钱。眼镜说我知道,不是钱的问题,只是我不想包你做二奶,也不想包任何人做二奶,我要为你租了房,接下来你就会要我每个月给你付生活费了,还要为我怀一个私生子了。眼镜很坦白地告诉阿兰,你想我好不容易出来玩玩,为的就是图个新鲜,暂时忘记一下我老婆那张苦瓜脸,要是把你包了做二奶,天天要去看你,你不又成了我第二个老婆?
2)眼镜也有不满的地方,就是阿兰离开了桑拿中心那两尺宽的按摩床,到了正规的五尺宽的大床上,就变得扭扭捏捏起来,每次都老半天不肯脱衣服,“冰与火”也省略不做了。眼镜问她怎么回事,她回答说怪怪的,却不肯说出原因。眼镜恼火地说,你怎么一点都不敬业了,就这么上来、进来、出来、下来,像机器一样,没意思。阿兰说你真痞。眼镜不理会她的话,说我幸亏没有为你租房,你这样子要是做了人家的二奶,还不把人烦死了。
3)一个天气燠热的下午,阿兰汗津津地告诉眼镜,说我姐到北京结婚去了。热得晕头晕脑的眼镜听了眼睛一亮,说那他们的屋子空出来了呐,我们能不能去你姐家里做爱啊?阿兰说绝对不行,我姐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大发雷霆,那我就死定了。
4)有天晚上十点多钟了,他们俩在长沙电影城旁边的“柏拉图清吧”里喝啤酒。阿兰已经喝得有点醉了,眼镜问她喝醉了有什么感觉。阿兰眯着眼睛说,现在你在我的眼睛里只有两寸高,这周围的人现在也都只有两寸高。阿兰又圆着舌头一定要只有两寸高的眼镜陪她去水晶宫跳迪士高,说就跳两个小时,你再回去陪你老婆,向她交作业。眼镜说,你不是开玩笑罢,我怎么能够去那样的地方。阿兰说,那样的地方怎么呐,很堕落是罢,嘿,想不到你原来还是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好中年哦,以后一定很有前途。眼镜哭笑不得,说阿兰你喝多了,什么理想前途,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我是说我岁数大了,那种地方是小孩子去的,我混在里面还不把人笑死。阿兰说才不会哩,那里面也有好多老屁股,还有老外,都是去抓女孩泡妞的。眼镜说那你趁早到那里去泡个老外罢,让他赶紧把爱滋病传给你。
5)阿霞和皮包从北京回来了。阿兰对眼镜说,我姐夫对我姐几多好,他在北京给我姐买了一块两万八千块钱的金表。眼镜说买金表就好啊,你姐夫蛮有钱的嘛。阿兰说他其实也不很有钱,连房子都只买了个两室一厅,说不定存的钱还没我姐多哩。阿兰又说起那块金表,对眼镜详细描述金表的形状和它上面的钻石,羡慕之情溢于言表。眼镜说,莫指望我给你买什么金表哇,我没你姐夫那么阔。阿兰不高兴地噘着嘴,说人家给你说说都不行啊,又没有一定要你给买。眼镜说就是嘛,买那么奢侈的装饰品干什么,手表只是用来计时的,走得准就可以了,要买你自己买,你不是攒了那么多钱呐,够买十块金表的了,你可以每天换一块轮着戴。阿兰说,我才不去买那么贵的东西哩,我挣的血汗钱是我以后的生活费,要用来买房子、给儿子交学费的。眼镜揶揄地说,你儿子?他用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比划着,两个指尖靠拢中间剩下0.
6)阿兰发现,眼镜和她相处似乎不像以前那样开心了,他有点闷闷不乐,有时候说话还容易走神。阿兰以为还是由于她没有做“冰与火”的缘故,问眼镜是不是开始对她不感兴趣了,又想换一下口味了。眼镜说不是,要她莫多心,告诉她最近工作比较压头,有好多生意上的事情让他心烦。阿兰知道男人以事业为重,也不好再多问,只是乖巧地尽量讨眼镜欢心,变着法子让他露出点笑容。
7)长沙街头贴满了一种奇怪的招贴——“男人们,看斗牛去”。阿兰不太清楚斗牛是什么洋绊,听姐夫说西班牙的斗牛全世界有名,是一种力与美的集中展示,便花一百元钱买了两张门票,约眼镜一起到贺龙体育场去欣赏了一回斗牛。
8)贺龙体育场人头攒动,在咿咿呀呀的长号和牛角琴声中,牛运动员绕场一周,然后再也不肯露面。银镜用一个经典笑话中的句子进行点评,说这叫做“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阿兰显得比眼镜有耐心,说精彩的可能在后面。工作人员急得满头大汗,有的抽鞭子有的拽缰绳,驱赶那些被人群和聚光灯吓破了胆的牛,想把它们赶到场子中央去进行表演。为了不出现冷场,一群打扮得土不土洋不洋的少男少女钻了出来,在观众的嘘声中跳起了这个舞那个舞。场子里又响起了如泣如诉、缠绵绯恻的牛角琴声,眼镜觉得有点不对路,对阿兰说是不是在斗牛之前也要加映一个琼瑶片哩?眼镜的话并非毫无根据,当年他在读大学时看了四年露天电影,每放映一个译制片都要搭配一个琼瑶。阿兰望穿秋水,终于有个什么牛“王”千呼万唤始出来,出来后却立在场子当中打瞌睡,任人推搡拉拽,它自岿然不动。还有的牛不知是打错了针还是吃错了药,一登场便四肢发抖,吓得四处乱窜,想找个空隙逃跑。一位胖女士不知何时钻进了场子,眼镜说她肯定是来通知主持人说她发错了药,误把安眠药当兴奋剂给牛们服用了。昏头昏脑乱窜的牛吓得胖女士抱头鼠窜,她(它)们的相互“窜”联使得观众大笑起来,许多香蕉皮易拉罐飞进了场子,阿兰笑得岔了气。好不容易有“顶牛”看了,两条牛脑袋顶着脑袋,牛角挽着牛角,观众眼看又要兴奋一回。说时迟那时快,一大群“东方和平主义者”和“畜道主义者”窜进了场子,分开两起,各自用绳索套住了一条牛后腿,死劲把两条牛拉开,“牛打架”变成了“人拔河”。刚刚感到有些雄起的眼镜一下子又疲软得一塌糊涂。感到上当和没劲的观众后来还是有两次在情绪上达到了高潮,一次是所谓的少数民族姑娘“抛荷包”;一次是那个什么牛“王”登场伊始解大便,它全然不顾长沙人民的感情,硬是在强烈的聚光灯下把一泡屎拉在了场子正中央。眼镜没有抢到那作为“定情物”的荷包,便装出一副沮丧的样子,阿兰趁机扁他说,你又有老婆又有小蜜,还想打那少数民族的主意哇。眼镜连忙说不敢不敢,我倒是对那坨牛屎很感兴趣哩,你看它那副圆圆的、热气腾腾的样子,好大气好有型好艺术哦。阿兰掐了他一下,说你这个牛屎。他们正在说笑,灯光暗了下去,一头瘦骨伶仃的牛又被拽进了场子。不知何故,那病牛一上场便打摆子似地抖个不停。在“鬼子进村”音乐的伴奏下,三个手执长矛的“无敌勇士”幽灵般登场,轮流用长矛去戳那头老实巴交病病歪歪的孺子牛。眼镜只宰过鸡,在农村插队时偶尔看见过宰猪,看宰牛还是头一回。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可孺子牛既不叫唤更不反抗。阿兰用手扪住眼不敢再看,并非“动物保护协会”会员的眼镜也为人民大众的牛动了恻隐之心,为牛们打抱不平起来,他愤愤地说简直是以强欺弱,以众欺寡。孺子牛的血喷洒了一地,阿兰和眼镜起身离去的时候,瘦猴一样发育不良的主持人还在通过扩音器大声招徕生意,说斗牛现场有新鲜的牛肉出售,每斤十五元,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9)在桑拿中心做按摩的时候,按摩小姐经过客人允许可以点各种吃食,包括面条水饺烟酒饮料和零食,全部消费都记在客人账上,价钱都比外面贵了好几倍。有一回眼镜正在总台埋单,为他做按摩的
10)阿兰把阿霞和皮包吵架的事告诉眼镜,说他妈的我姐夫长得那么丑,还知道好色哩,找了我姐还不满足,还要到外面搞别的女人,被我姐发现了,昨天吵了一夜。眼镜笑着说你这是什么逻辑,长得丑的人就不能好色了?我昨天看电视,看到一个
11)阿兰说要出一个字谜给眼镜猜,眼镜说你又想来煞我哇。阿兰说不是来煞你,是考一考你的脑筋急转弯。阿兰说完用食指沾着啤酒在吧台上画了一个“?”。眼镜打量了半天,说这不是一个字罢,这不像一个字啊。阿兰看他猜不出来,又用食指在旁边画了一个“卵”,说这个哩,这个总认识了罢。眼镜说,你这个小痞子,这不是卵字嘛。阿兰说,这就对了,这个“卵”哩是卵,这个半边的家伙,她指着吧台上的“?”说,就叫做卵都不是。眼镜哈哈大笑起来,引得酒吧里的好几对狗男女都直瞪瞪地望着他们。眼镜笑完以后说真是的哩,男子汉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不可一日无钱,无权无钱就卵都不是。眼镜说完叹了一口气,对阿兰说他有一次在北京打的,的士司机对他说,你看街头那个四十几岁的男人还骑个破自行车上班,你可以走上去不问缘由抽他几个嘴巴,他绝对没脾气,他不敢有脾气。接着眼镜告诉阿兰,说阿兰,我要出差去哩。阿兰说我也要去。眼镜说那不方便,我不是一个人走,还有几个同事一起。阿兰撒娇说那我不管,我就是要跟你去嘛。眼镜说那要得,你变成一只苍蝇,我把你放在口袋里带去。阿兰佯怒道,变什么不好,非变一只苍蝇。眼镜说那就不变苍蝇,变一只阴虱算了。阿兰笑起来,说你再说我就把啤酒倒在你裤裆里了。眼镜只好连连求饶。嬉笑玩了,阿兰问眼镜,你出差要去好久啊?眼镜说,可能要一二十天哦。阿兰吃惊地说,妈呀,要去这么久啊,这么长时间没女人,你的小弟弟还不爆炸了。眼镜嘻嘻地笑起来。阿兰正色道,不准和我姐夫一样在外面瞎胡闹搞哦,小心泡妞泡出性病来。
12)阿霞还在和皮包闹离婚。每逢双休日,阿霞都会在家里设牌局,从周五下午一直打到下周一早晨,吃饭的时候便打电话叫街对面的小饭铺送盒饭上门。皮包敢怒不敢言,乖乖地猫在一边看电视,间或到公司打个转,翻翻邮件和报纸什么的。阿兰也不喜欢玩麻将,有时便一个人去逛商店,碰到阿霞他们几个打麻将的要她坐在一边“挑土”,她也就参与一下,奇怪得很,阿兰“挑土”总能赢钱。有个周五的下午,阿霞的牌局又开张了,阿兰也没有出去,和皮包一起看电视,胡乱调出来一个山东台。山东台正在放一个叫做“天南地北山东人”的节目,介绍一个姓许的临沂人,在什么巴黎第三大学中
13)眼镜出差回来了,又被阿兰叫到“名典”去吃饭。眼镜这次算是认认真真地把那个店名看清楚了,“名典”的全称叫做“名典咖啡语茶”。阿兰告诉眼镜,说我姐要重出江湖了哩,这次她不做小姐了,要自己当妈咪,她已经招了十几个小姐,准备到乌鲁木齐去,要我也跟着去,我不肯,又和她吵架了。眼镜说去了好呀,为什么不去,那边又出葡萄又出哈蜜瓜,说不定去了能挣大钱。阿兰说我不稀奇,我担心那边的伙食吃不惯,听别人讲一股羊膻味,人身上也有一股羊膻味。阿兰又告诉眼镜,我还是到株洲去做事算了,我有个姐妹在那边,打电话来邀我去。眼镜呷着散发出柠檬清香的凉白开,四不对六地跟阿兰说,“咖啡语茶”,应该是那个与什么什么的“与”罢,怎么用了一个语言的“语”哩,又不像是一个错别字,未必是要人家喝咖啡的时候讲究茶道啊?搞不明白。
14)在阿兰去株洲的前一天,她又找了一个姐妹租的房子和眼镜做爱。地点还是在望月湖,借的是八十年代中期大批建筑的那种简易居民房,主要用来安置拆迁户的,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墨黑墨黑的,有的地方要侧着身子才过得去。眼镜不敢开车去那样的地方,太招摇了,容易引人注目。他们打的打到大口子,要从很多摆在路边的地摊子和麻将桌面前经过,一夥一夥的下岗工人和居委会的婆婆姥姥不怀好意地望着他们过身。爬上楼以后,眼镜对阿兰说,崽骗你,老子的背上都被这些人盯出一层痱子来了。快到下午五点钟的时候,眼镜开始一个劲地看表,阿兰就笑他是“四等男人”。见眼镜不懂,阿兰就念给他听: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三等男人现买现抓,四等男人下班回家,五等男人回家碰到她的他。眼镜听了油里油气地说,对,对,我就是那四等男人,再呆一刻钟准时回家。只过了半分钟,眼镜就爬起来找衣服了,一边说,哎,兰贵人,你这么博学,知道世界上最好的职业是什么。阿兰不上他的当,说各人有各人的看法罢。眼镜就说,有个大作家还是得过诺贝尔奖的大作家讲过,作家最好的职业就是做个妓院老板,那样就不要做工挣钱,还有时间写作,作家嘛一般都很风流,想和谁搞一把也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阿兰说,你又不是作家,像人家王逆去做个妓院老板什么的还像那么回事。眼镜奇怪地问,王逆?什么王逆?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个人?阿兰说我也不十分清楚,是我姐告诉我的,我姐在地摊上买了一本这个王逆的书,喜欢得不得了,说这是一个大作家,人家呀,天上地下的事情全知道,世界上的人没有哪个他不敢骂。眼镜做出让贤的姿态,说那就把老板让给王逆做,我就做一个吃软饭的烂仔算了,间或给你介绍个把朋友拉拉皮条什么的总可以罢,你就靠这个来养活你老公怎么样,我这下半生就指望你了。
15)阿兰到株洲上班去了。她到了株洲后,还是不时地与眼镜通一下电话。经常是阿兰说得多,眼镜说得少。阿兰无非是絮絮叨叨地说些琐琐屑屑的事情,眼镜则漫不经心地嗯”着,有时对阿兰讲述的事情稍加点评,直到电话中发出刺耳的喳喳声,那是眼镜的手机响了,手机的电波给座机通话带来了严重的干扰,眼镜如释重负地对阿兰说非常抱歉,要去接手机,阿兰才很不情愿地把电话挂了。
16)有天阿兰在电话中对眼镜说,电信局已经对我发出停机警告了,再不去交费就要停我的机了,停了机我就不能和你说话了。眼镜说那就让它停几天算了,你反正还要来长沙的,等你来长沙了再去交费罢。阿兰说不嘛,我不要停机嘛,我要和你说话嘛,你帮我到东塘电信局去交一下费嘛。眼镜说你不在我从不去那边,我最近事情多得不得了,好烦躁哩,等你来了我把电话费给你,你自己去交好不好。
17)眼镜好久没有接到阿兰的电话,阿兰的手机果然被停了。中间阿兰在邮局拿公用电话和眼镜通过一次话,说她会到长沙去一次。眼镜说等着你来,语气中却没有表现出很大的热情。阿兰心里就有些不高兴,说你不想见到我啊,那我到了长沙就不去找你了。眼镜无奈,只好说你又多心了,要我向组织上表决心是罢?那好,阿兰同志,我好想搞你哩,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小费也给你准备好了,子弹已经上膛,等你来了以后,我要把你搞得骨头散架。啊哟,眼镜你还有那么厉害啊,阿兰终于笑了。她喜欢有人哄她。
18)来“大姨妈”休假的那几天,阿兰回了趟长沙,在宾馆开了房。眼镜问她为什么没住在姐那边,阿兰说姐到新疆去了。眼镜又没话找话地说,你姐他们离了么?阿兰说也没好也没离,还是老样子。阿兰发现眼镜的脸色没有以前好,小白脸有些松弛浮肿,口里一股臭气,便开玩笑地说,你没有生病罢,是不是看到我去了株洲,就放开了搞,泡妞泡多呐。眼镜讷讷地回答,没有这回事哩,就是最近工作压力比较大。眼镜破例在阿兰开房的宾馆里住了下来,不过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另外又开了一间房。
19)株洲那地方比较穷,生意不好做,商店也不怎么样,阿兰说她这次来长沙,想买几套换季的衣服带回去,要眼镜借点钱给她。眼镜一听急了,说你有没有搞错,你在银行里存那么多钱,龙卡、牡丹卡、长城卡你应有尽有,还要找我借钱买衣服,我还想找你借钱买汽车哩,换一台好点的车哩。阿兰可怜兮兮地说,哎呀,人家现在一下子手头不方便嘛,银行的取款机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哩,我现在提不到钱,真的不骗你,骗你是小狗。眼镜根本不信她的话,说你以为我是陈永贵贵大爷啊,你把我当贵大爷搞,想来?贵贵啊,鬼才相信那么多卡一下子都出了问题,你不晓得先找你姐借几件衣穿,你姐不在你还可以找你姐夫呐。经不住阿兰七磨八磨,眼镜虽然心里老大的不乐意,最后还是掏了两千块钱出来给她去买衣。
20)买完衣服回到宾馆,阿兰笑嘻嘻地对眼镜说,我今天踩了两个抢银行的点哩。眼镜像是没听懂,奇怪地望着她。阿兰仔细说道,今天五点多钟的时候呀,我从平和堂出来,路过东茅街,正好看到商业银行的运钞车在收头寸。那两个警卫鳖宝一样站在储蓄所门口,一边站一个,右手举一支冲锋枪,像这样,左手叉在腰上,穿着防弹背心,戴着钢盔,一动不动就像两个木头人。我呀,我要是
21)衣服买得差不多了,阿兰又要到株洲去了。临走时她对眼镜说,过一向她会来长沙看电视金鹰节的巨星演唱会。眼镜有些心不在焉,却对抽烟抽得越来越凶的阿兰说,你还是少抽点烟罢,抽多了烟容易出老,以后生出崽来是怪胎。阿兰说你不是总嫌我小呐,现在又怕我出老了,老了正好跟你配一对嘛。接着她又扮了个鬼脸,说你要是答应把我包下来,跟我生个崽,我保证现在就把烟戒了。眼镜说这是什么话,要你戒烟是为你好,你反而跟我讲起条件来了,好好好,你放肆去抽你的,一天抽一条都不关我的事。
22)十月中旬,天气开始凉了,阿兰给眼镜打电话,说我有个事跟你商量一下好啵?眼镜警惕地回答,你说说看。阿兰委婉地说,是这样的,我们经理想邀我一起到长沙看电视金鹰节的巨星演唱会,我没地方住哩。眼镜开乐心道,那好哇,到我家里住要得罢,我和你还有我老婆三个挤在一起睡,来他一个“双飞燕”。阿兰说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你尽打岔。眼镜说那怎么办,你要我周末和你到外面去开房啊,我老婆知道了我还有命呀,你的经理邀你去看演出,你不知道要他给你开房么。阿兰幽怨地说,所以人家才要和你商量嘛,经理是说了要和我一起开房。眼镜的话里有了酸溜溜的味道,说那几多好呀,你不就抱上粗腿了么,和经理睡觉多爽。兰并不生气,说你又来了,我不是说不想和他睡么,他妈的我就是担心去了长沙不但挣不到一分钱,反而还要赔本,你出钱帮我开一间房好不好,这样我就不和经理一起去了。眼镜说哪来这样的好事,我出钱开房让你和别个去睡觉,你以为我开银行啊,我钱多了烫手啊,那我还可以捐助“希望工程”呐。阿兰又使出了她的杀手锏,撒起娇来,哎呀,行不行嘛,你可以在白天溜出来看我嘛。眼镜吱唔着搪塞她,说到时候再说罢。阿兰追着说不要到时候,就这么说定了哦,我十月二十号上午就到长沙,到时候我打你电话。
23)十月二十号那天落雨,正好眼镜的老婆出差去了。眼镜一上午都没有等到阿兰的电话,到了下午一点多钟的时候,他等得不耐烦,就打了阿兰的手机。手机通了,阿兰说她已经到了长沙,正在平和堂逛商场,等着经理去宾馆拿房间钥匙,她又说到下午再打给眼镜。结果眼镜那天一下午也没有等到她的电话。雨落个不歇气,眼镜懒得出门,晚上一个人在家抿酒。他从电视中看到,参加电视金鹰节的人一个穿件雨衣还淋得落汤鸡样的,俨像了一只只巨大的避孕套,觉得很滑稽,不晓得这些人哪来这么大的瘾。到了二十一号上午、中午、下午,阿兰的手机还是一直关机。眼镜恨得牙痒痒的,心想不知那狗经理一晚上搞了她几次,整个白天都在昏睡百年。他看了一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二十九分,就生气地把手机给关了。
24)阿兰是在眼镜把手机关了的一分钟之内,给眼镜打手机的。阿兰在长沙看完她热爱的巨星演唱会,第二天白天睡了一整天。到下午五点二十九分醒来,赶快给眼镜打手机,却怎么都打不通。阿兰知道自己喝酒睡觉误了事,肯定让眼镜生气了。怎么办呐,你眼镜脾气再大,也不能得理不让人嘛,总得给人家一个解释的机会。回到株洲后,她每天给眼镜打一个电话,办公室和手机都打了,从来没有打通过,打呼机也没有人回。阿兰和眼镜失去联系了。她有些伤心,以为是眼镜有意要把她甩了。
25)为了一件小事,阿兰在株洲和公司的一个小姐打架,把
26)眼镜像是出了大麻烦,阿霞说他贪污受贿数目巨大,命肯定是保不住了,迟早要被崩掉。看了那天的电视以后,阿兰也没有什么剧烈的反应,每天照旧能吃能睡能闹。但在阿霞皮包出门应酬,阿兰孤身独处的时候,她还是免不了偶尔要想起眼镜,想起他在岳麓山的缆车上把她搂到怀里,说要保护她的情景,心里就变得有点空空落落起来。这种心情她以前还没有体验过,她很不喜欢这种心情,因此每逢这时候她就赶紧往水晶宫跑,在震耳欲聋的乐声和变幻摇曳的灯光中出一身臭汗,然后回家冲个澡,把那些让人烦躁的东西一古脑儿冲到下水道里去。
27)风也冷,雨也冷,冬天的长沙街上,一切都是灰蒙蒙的,房子、汽车、行人,全部被寒冷冻得失去了颜色。偶尔有个把刚进城还没来得及学会打扮的乡下姑娘,冒里冒失穿了件不合时宜的鲜艳衣服,橘红色或者翠绿色什么的,从街上穿过,才以它的不协调给死气沉沉的冬日带来了一丝生气。
28)阿兰已经闲着很长时间没有上班了。她也没有和阿霞去新疆,她一个人在红旗区租了个一室一厅住着。她还是过着那种昼夜颠倒的生活,晚上去水晶宫跳舞或泡吧,凌晨五点睡觉。有一天中午,也就是阿兰作息时间的半夜,她正睡得迷里迷糊,突然在睡梦中听到电话铃响,她像电影中梦游的人一般用慢动作拿起了话筒,却心口发闷喉咙发紧说不出话。话筒里连连“喂”了几声,一个遥远的声音如游丝般飘忽,似乎是眼镜在讲话,阿兰恍恍惚惚听他说,他现在在俄罗斯的彼得堡,为了一些生意上的事在忙,走得很急没有和她告辞,估计还要等那么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国,要阿兰多保重身体,不要牵挂他。
四如意04
13)门票找到了,阿霞还没认真看过,趁着无事,便仔细看起来。
14)看完了正面的图案,她又翻过来阅读背面的文字,并按照上面的说明开始打电话,拨完“9”字接通外线后接着拨9500197001,电话通了———女声:95001台对住宅用户每月最高收费30元,本节目每分钟3元。
男声:欢迎您拨通“北海琼岛幸运游”热线,北海门票中奖查询请按1号键,琼岛门票中奖查询请按2号键,欣赏999首好听的歌曲请按3号键。下面请您按键选择。
阿霞按1号键。
女声:请按键输入您的15位数身份证号码,如果您的身份证号码已升为18位数,请将最后一位校验位和表示年份的前两位数去掉,比如您的身份证号码为10010419571106251X,则请输入100104571106251。
阿霞输入身份证号码。
女声:您输入的身份证号码是432621800905171,确认请按1,重新输入请按2。
阿霞又按1号键。
男声:请输入门票号码,满7位有效。
阿霞输入门票号码。
男声:您输入的门票号码是0500775,确认请按1,重新输入请按2。
阿霞再按1号键。
男声:对不起,您没有中奖,祝您下回交好运。
阿霞耐着性子,又把9500197001重拨了一遍,把另一张门票的号码输入,还是没有中奖。歇了一会,她开始拨3号键欣赏999首好听的歌曲。想起几个月前她给皮包猜的那道谜语,阿霞便点了一首周华健唱的《亲亲我的宝贝》,微笑着听起来。
15)从北京返回长沙,阿霞就到皮包的公司上班去了。阿霞取代了那个漂亮的文秘,干起了端茶送水接待客人的工作,原先的
16)阿兰上班的公司终于也歇业了,她暂时就住在阿霞和皮包的家里。阿霞在皮包的公司里上班每个月领1500元工资,皮包每个月再给她1500元零花钱,家里的一应开支全部由皮包负担,阿霞不管。以前她来钱容易,大手大脚惯了,猛然间靠工资过活,还要慢慢适应。阿兰很乖巧,虽然住在阿霞家,却尽量不在他们家吃饭,有时碰上了,也赶紧去买几个菜或拎一瓶酒回来,不吃白食。阿霞他们也很少做饭,到外面应酬的时候居多,酒席上吃不完的打包回家,又可以对付几顿。阿霞履行在北京许下的诺言,果真系着围裙拿着菜谱在厨房里发愤了几天,可惜未能自学成才,她老是把握不住那些“盐少许”“陈醋少许”的分量,做出来的菜味道不是咸了就是酸了或者淡了,皮包鼓励了她几次以后没有耐心了,阿霞的烹调手艺于是半途而废。
17)星期天,皮包如果没有出差,会领着阿霞阿兰去见识长沙的传统饮食文化,她们俩已经跟着他去吃过了杨裕兴和甘长顺的面、何记的粉、德园的包子与火宫殿的臭豆腐。每次吃完一家名店后,皮包都会乖乖地陪两位公主去逛商店,然后帮她们大包小包地拎回家。皮包后来发现,阿霞和阿兰似乎每次都对后一个节目更感兴趣。
18)有个周末皮包请公司的几位主管在富丽华吃饭,把阿霞阿兰叫去作陪。阿霞和他们都混得很熟了,吃饭时相互之间免不了说些晕话。阿兰有点拘谨,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望着下面的时候居多。大家嘻嘻哈哈要灌皮包的酒,皮包对饭店的
19)回到家,阿兰把饭桌下发生的战争说给阿霞和皮包听,阿霞抱着阿兰笑成一团。皮包剔着牙轻描淡写地说,这些人啊,都是社会上的流子,一个个素质低得很,你们不要与他们计较,也不要与他们混在一起。阿兰经常“倚小卖小”地欺负一下皮包,她看到自己受了凌辱皮包也不出来维护她,就转而开始攻击皮包,说你以为自己就素质很高啊,你也不是很懂五讲四美的,今天吃饭时你在那么漂亮的包厢里当着那么多人放了一个响屁。皮包被阿兰糗得无地自容,阿霞则捧腹大笑起来。
20)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来奇怪,皮包不在家里的时候,阿霞和阿兰两人过得还自在一些。阿兰似乎天生地有一种搞笑的本事,而且特别好在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本事,甚至常常在她把别人逗得忍俊不住的时候,她却真正无所察觉并一本正经。阿兰告诉阿霞,一连几天都有一个唱歌像死命拉屎的歌星在电视中表演,那歌星每唱一句都像在拼命往外挤一坨硬屎,他唱的歌也很奇怪,老是在唱什么“屁眼”。阿霞不信,便和阿兰一起守候着那个歌星在电视中亮相,结果阿霞发现那歌星唱的是“彼岸”——“如果你有新的,新的彼岸”。
21)阿兰在阿霞家住久了,发现阿霞和皮包的关系有点蹊跷。到了晚上,通常都是阿霞先洗澡上床,皮包却磨磨蹭蹭地耗着,常常拉着阿兰陪他下跳跳棋。皮包笨得很,围棋、象棋、陆战棋一律不会,只会下跳跳棋。直到阿霞等得不耐烦睡着了,皮包才偷偷摸摸地溜上床去。阿兰为这事背地里问过阿霞,阿霞苦笑着说,他妈的以前搞多了,现在想搞都没得搞。
22)阿霞洗了澡上床,常常一下子睡不着,想起以前做按摩女的那些经历,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皮包和阿兰在客厅里下跳跳棋,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声,也会时不时地透过卧房门传进阿霞的耳朵。一次阿兰突然想起了什么,像报告新闻似地对皮包说,我和我姐原来上班的那家公司里,有个叫阿
23)皮包的相貌长得实在有点对不住观众,因此也常常成为阿兰取笑和攻击的目标。阿兰往往会在皮包情绪很好的时候,巧妙地把话题绕到这个上面来。一天晚上他们又在下跳跳棋,阿兰不经意地说,姐夫,你怎么长得有点像万梓良啊。皮包听了挺高兴,说是么,我真的有万梓良那么帅么?阿兰说你搞错了,帅什么帅啊,是说你长得像万梓良那么丑。皮包不肯认输,说那我觉得万梓良帅。
24)一天晚上阿兰在看电视,忽然从电视中看到了眼镜。快来快来,姐你快来看嘛,阿兰急忙叫阿霞。阿霞梳着头走出来,说这有什么看头,这言论节目尽抽腹水。阿兰碰碰阿霞,放低了声音说,就是他哩。阿霞不解地问,他怎么呐,不就是一个小白脸么,哎,我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甫志高哩。电视里的眼镜一如既往地穿着他最热爱的灰色西服,执著地梳着油抹净光的小分头,金丝眼镜一闪一闪,正对着电视主持人侃侃而谈,说的内容阿霞阿兰大半不懂,只听到许多新名词,什么“理念”“机制”“平台”,还有什么“思想的结晶”“真理的颗粒”之类,一串串地从他口里冒出来,阿霞阿兰听得脑袋都大了许多,竟没有去注意字幕上标明的姓名单位等文字。阿兰细声细气地对阿霞说,就是他常去看我的嘛,对我蛮好的哩。阿兰还不怀好意地告诉阿霞,姐哎,你知道么,他还好想搞你的哩,老是要我把你介绍给他,说姐夫反正又没什么用,他可以和你生个孩子。阿霞骂道,混蛋,他又不认识我。阿兰说我经常在他面前夸你嘛。望着阿霞茫然的神情,阿兰又开起玩笑来,说姐哎,要不要我把他介绍给你啊?阿霞佯装恼怒,说去你的,你个死鬼骚包,我才不稀奇你的猪潲水哩,三只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两人正说笑,皮包回家来了。他站在一边看了一会电视,听眼镜口若悬河地大发了一通宏论,就颇有感慨地对她们说,以前毛主席教导我们,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阿霞阿兰莫名其妙,异口同声说什么左中右?皮包说,我呀工作了几十年,发现每个单位都有几个泼皮、几个无赖、几只破鞋,还有几只政治小爬虫。阿兰奇怪地问,什么政治小爬虫?皮包对着电视机扬了扬下巴,呶,像这种人模人样的家伙,就是政治小爬虫。阿霞赶紧出来制止皮包,说你莫信口开河,人家哪一点得罪你呐。
25)皮包还是经常出差,他一出差阿霞就不去上班,晚上约一帮子人到家里打麻将,要么就和阿兰去水晶宫跳舞,找小靓仔玩。有一个月阿霞的“大姨妈”到期了没来,她以为自己怀孕了,高兴了好几天,停了一周牌局。
26)一周之后,阿霞的“大姨妈”还是来了,她空欢喜了一场。那天阿霞懒洋洋地又没去上班,和阿兰一起呆在家里打电话玩。阿霞告诉阿兰,说这电话就和人一样,有时高兴有时生气有时发神经,你不知道我一个人守在家里的时候,要么几天没有一个电话打进来,要么半夜三更了还有电话响;要么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找谁谁不在,要么无意中拨个电话就遇到熟人可能还是你好长时间没有联系、根本不想找的人。阿兰忽然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说姐你还记得你在广州时的那个电话么?阿霞说当然记得啊,你问这干什么?阿兰说,不知道长沙有没有那个电话号码,要是有的话会是什么人来接听。阿霞说你拨个电话试一试不就知道了。阿兰真的拿起电话来拨,没想到居然通了,果然有那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听声音很清纯,可惜看不到人长得怎么样。阿兰听到对方用清纯的声音问她“找谁”之后愣了一下,马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打错了,慌慌张张放下了电话。过了一会,阿霞和阿兰又往她们以前熟悉的几个宾馆里打电话,装出很急切、很巴结的语气问那些不相识的住客,先生您需要上门按摩么?先生您需要小姐么?遇到那些不甘寂寞的先生对她们发出邀请,她们又装出很高兴、很敬业的语气说,请您稍等啊先生,我马上就到,然后挂了电话两人笑得在沙发上打滚,连屋子里的灯光都跟着她们晃个不停。
27)阿兰有时也和眼镜约会,出去个半天一天。一天下午阿兰约会完了回来,开了大门走进客厅,看到阿霞的卧房门紧闭,知道姐又没去上班。等阿兰从洗手间出来再次从阿霞的卧房前路过,却听到里边传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细听还可以分辨出阿霞压低的叫唤,哎,再往上一点再往下一点再往左一点再往右一点,再快一点再慢一点再松一点再紧一点,再深一点再浅一点再轻一点再重一点这不是钉钉子……阿兰想起那次在富丽华吃饭时把手放在阿霞大腿上的那个背头,不禁脸上发烧,赶紧回到自己的小屋子里,关紧了门再不出来。
28)皮包出差回来后的一天深夜,阿霞突然大吵大闹起来,一直闹到天快亮了才平息,阿兰被她吵得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上午皮包上班走了后,阿霞浮肿着两只眼向阿兰哭诉,说不得了哩,我会被他气死哩,这个死哈卵平时没得一寸用,你晓得他这回出差带什么东西回家了么,他带了性病回来哩。我早知道他常年在外跑不会有好果子吃,这几次出去都带了以前那个